先上一張賴少咬人取樂的照片。
![](/upload/album/03/b0/b3/af132ded8056hqZ5zCV0.jpg)
老話說,慣子如殺子。我再愛,也得教育。不然哪天出大事了,我也罩不住他。
這時候剛到家裏一兩天,發現賴少有貓鼻支。老打噴嚏。我趕緊帶去看醫生。醫生給開了一種內服的液體,一種藥片。那藥片我死都喂不進去。天天滿頭大汗,還冒著被抓咬的危險。
關於咬人,醫生給我支招,說,用一個可樂罐子,裝上一些硬幣。貓咬人的時候,猛搖可樂罐發出響聲,貓貓會嚇一跳。重複幾次,就不咬人了。
我回家就照辦。結果我一搖,哐啷一聲巨響,把我自己嚇了一跳。賴少一秒鍾都沒耽擱地撲到可樂罐上,當玩具了!沒法更失敗了。
貓哥樂得滿地打滾。然後決定親自上陣,教育小弟。貓哥義正詞嚴,苦口婆心,賴少承認錯誤,表示。。。不改。
![](/upload/album/03/b0/b3/af132ded86320o6xn2PA.jpg)
這個問題很嚴重。必須得嚴加管教!嚴!把擀麵杖給我拿來!
等等!醫生說貓鼻支是終生帶著的。如果貓貓心裏不痛快了就愛犯。 我要是上家法,他肯定under stress了,犯病了,醫生說每犯一次,對鼻粘膜都有永久的損害。所以我的首要任務,就是要保證賴少心情愉快。不能惹他不痛快。於是我家憲法第一條出爐了:賴少想幹啥就幹啥吧。
那咬人怎麽辦啊?禱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