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快要遞交485了,想把材料趕緊準備一下。
小孩是國內出生的,有國內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事項欄裏有部分英文,但填的父母名字,出生地什麽的全中文,這種情況是不是必須要國內公證機構給開具的出生證明公證,還是我們自己翻譯一下並附上翻譯資格證明就可以。麻煩8老師給看下。
-I have seen some immigration officers do not accept 國內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because they think this kind of 出生證明 is not considered official. So, you had better do the 國內公證機構給開具的出生公證 (note: ask the 公證機構 to do 出生公證, not 出生證公證).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