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皮老師,關於孩子排期問題

來源: 悄悄蒙上你的眼 2013-06-28 19:36:1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20 bytes)

今天看到一則消息:移民團聚子女移民排期過久致逾齡 美最高院將聽審,全文如下:
編者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4日介入複雜的移民家庭團圓成年子女申請綠卡排期爭執。大法官表示,他們將針對奧巴馬政府提出的上訴進行聽證。

據 美國《世界日報》援引美聯社報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4日介入複雜的移民家庭團圓成年子女申請綠卡排期爭執。大法官表示,他們將針對奧巴馬政府提出的上訴 進行聽證。國會參院“八人幫”版本移民改革法案中有一條款,支持父母申請綠卡漫長等待期間變成21歲成年人的移民子女在美國居住,也導致國會與奧巴馬政府 之間的緊張。

根據移民法,超過21歲的移民子女不得與父母一起申請綠卡移民來美,申請時為兒童的子女,如在漫長等待期間變成成年人,必須單獨另外提出申請。奧巴馬政府把這個規定嚴格解釋、嚴格執行,表示成千上萬在等待期超過21歲的移民子女,必須排到隊伍後麵,重新申請。

維護移民權益人士抨擊奧巴馬政府假仁假義,一方麵告訴國會,移民法太嚴厲,需要改寫,一方麵卻把有關家庭團圓的綠卡排期規定“從嚴解釋”,拆散家庭。他們還指責奧巴馬誓言幫助移民取得合法身份,卻破紀錄遣返移民。

為 了協助這類移民家庭,國會2002年通過“兒童身份保護法案”(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指示移民官員對等待期間年齡超過21歲的移民子女,維持其原始申請日期,不必另外申請。但移民官員辯稱,此法含糊不清,而且讓這類家庭優先申 請,可能拖延簽證申請案。

我的問題是:
1、如果孩子一過21歲但排期還未到(申請時不滿21,但過了18),需不需要重新申請?按照國會的“兒童身份保護法案”(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指示移民官員對等待期間年齡超過21歲的移民子女,維持其原始申請日期,不必另外申請,但移民官員辯稱,此法含糊不清,而且讓這類家庭優先申 請,可能拖延簽證申請案。這個不是很矛盾嗎?
2、綠卡父母再婚時,孩子已過了18周歲,未滿21周歲,申請綠卡有沒可能排期不需要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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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8老師皮老師,關於孩子排期問題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957 bytes) () 06/30/2013 postreply 12:30:07

謝,8老師。 -悄悄蒙上你的眼- 給 悄悄蒙上你的眼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01/2013 postreply 21: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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