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比較小心,因此從來沒有被"衝過皮夾子" (錢包被偷), 直到十多年前的那一次。我至今曆曆在目。
那一年去了巴黎,知道那裏小偷多,我也是一直非常警惕的。
比如,我一路上,對與我挨得很近的人非常警覺。 我出門隻帶一張信用卡、200不到歐元、一張銀行卡。 LP帶另外的信用卡和銀行卡,基本上是每次出門的redundancy。我不提包,雙手始終free。
那一天,我穿的牛仔褲,皮夾子就放在牛仔褲右邊的口袋裏,口袋裏還有一張巴黎的地鐵卡。要知道牛仔褲裏的皮夾子,就是我自己也無法輕易取出來啊。
在一個地鐵站上,我上了一節車廂,相當的空,大概才十多個人,所以防偷戒備不是很高。這個時候發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隨我進入地鐵車廂的一個帶墨鏡的人,墨鏡突然落到了地下,他很自然地跪下來用雙手摸索著地麵。 一般人覺得他應該是個盲人。他竟然還用雙手摸了我的鞋子,把我的右腿抬了起來。 我當然站著沒動,怕踩了他的墨鏡。我當時覺得那個盲人好傻。
不一會,他撿到了落下的墨鏡,然後他就離開了地鐵車廂。車門迅速關上,地鐵開走了。我始終沒有意識到當時對我真正發生了什麽,唯一覺得奇怪的是,他怎麽不乘地鐵了?
隨後就出了站,開始逛盧森堡公園。 約一個多小時後,重新回到地鐵站,才發覺口袋裏的地鐵卡沒了,再一掏下去,錢包也沒了。
我這才意識到,那個落下墨鏡的"盲人"是怎麽回事。 他把我的右腿抬起來,一方麵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另一方麵以便我身後他的同夥,迅速偷了我的皮夾子。
那一天是我假期的最後一天,我在外遊玩的心情一下落到了十八層地獄,無論去哪裏、上哪家餐廳,都讓我提不起精神。其實也就丟了一百多歐,但腦子裏感到最懊喪的是,我一直以為我很警覺,偷盜不會發生在我的身上,但還是敵不過那裏的高手。
我迅速找了電話亭,用電話卡向信用卡公司報失。 3~4個小時不到,卡上已經charge了$5000~$6000。
從下手,到逃脫,大概隻有十幾秒鍾,小偷們的嫻熟配合,不得不為巴黎有如此的高手剛到驚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