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周秦之變”之核心在於洞察當時社會由“封建宗法”的“周製”走向“中央集權”的“秦製”這一曆史性大轉折。此變遷非僅朝代更迭,更是社會結構與政治形態的係統性顛覆。周代尤其是理想化的西周盛世,以宗法血緣,主仆等級森嚴組成一個個小共同體本位,再有一些小共同體組成諸侯集團,由這些諸侯集團組成天下歸順於“周天子”,每一個小共同體本位擁有土地耕作,生活自給自足,宗主在小共同體中擁有絕對權利,而同時為維護這一體係對下層各方麵已於負責,諸侯之間的和諧取決於周天子的旨意。在這一理想化的社會製度結構下,後來春秋時代諸子百家的各種思想在周朝毫無存在的必要和空間。然而秦國開始裂變,這一裂變起源和過程是西漢賈誼將其記錄在《過秦論》這篇重要文獻裏。
“秦孝公據崤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並吞八荒之心。當是時也,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具,外連衡而鬥諸侯。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從秦孝公開始後的曆代秦王都有對外擴張之野心,為抱有一支席卷天下的軍隊,就必須“商君佐之”,“立法度,務耕織,修戰具。”那就是小共同體本位的社會結構是凝聚不出對外擴展的力量,必須走“國家軍國主義道路”,有了這樣一支擴張力量,“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孝公既沒,惠文、武、昭襄蒙故業,因遺策,南取漢中,西舉巴、蜀,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諸侯恐懼,會盟而謀弱秦,不愛珍器重寶肥饒之地,以致天下之士,合從締交,相與為一。”
六國人才濟濟,但他們有合謀弱秦之心確沒有弱秦的體製和軍隊。小共同體本位是和諧社會的產物亦是弱國走向滅亡之必然。春秋以降,禮崩樂壞,諸侯爭霸,舊有秩序的合法性與有效性遭遇空前挑戰。思想的閘門一旦開啟,洶湧的思潮便應運而生,諸子百家正是在此“天將以夫子為木鐸”的時代背景下,對如何重建秩序、安放人心提出了各自的方案。 “殷周三代”政治主張貴賤,等級次序非常明確,有人認為西周文明是禮樂文明,早年經學家就提出“樂求同,禮求異”,講究“禮”就是講不同講等級,父輩長輩對小輩作什麽禮,小輩對上作什麽禮,延伸出去就是禮即不平等。筆者認為“樂”亦有不平等含義,每一個音符必須在各自位置上,隻有位置準確樂才和諧。西周時代是貴族及其附庸所組成的社會,某種意義上類似於歐洲的中世紀。秦以後就是推翻了過去的貴族結構,當然秦以後還有貴族宗族形成勢力,但其勢頭遠不如西周。當官僚製取代貴族製後,原來世代相承的世襲被打破,而官僚受命於皇帝,當官僚被皇帝革職後無任何政治背景而等同平民,從這個意義上確也符合上文康有為所論述的“實現人人平等”。
回到上文,站在最後一個皇朝即將崩塌之際,譚嗣同非常同情儒家,他認為儒家在這兩千年一直被視作“鄉願”,如果接受不了西方憲政思想滅亡將成必然。而康有為活到民國初年,他有充分的現實寫照對秦製作出截然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官僚體製賦予平民人人平等的權利,當然這裏的“人人平等”和西方憲政裏的非同一概念,康這樣的“遺民”未必真搞懂了什麽是西方憲政。毛澤東晚年在批郭沫若著《十批判書》寫有一首詩認為郭對孔子評價過高,同時流露出對秦製的褒意:
勸君少罵秦始皇,焚坑事業要商量。
祖龍魂死業猶在,孔學名高實粃糠。
百代都行秦政製,《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讀唐人《封建論》,莫從子厚返文王。
在毛澤東眼裏,周秦之變就是先進體製取代舊體製,“焚書坑儒” 就是“鎮壓反革命” 。麵對“強權和暴力” ,毛澤東視為“革命”,譚嗣同視為“大盜” 可謂大相徑庭。而對儒家的認識,譚嗣同視“鄉願” ,毛澤東視“粃糠”,兩者有近相似。筆者覺得至少在周秦之變的大時代,儒家僅是一種思潮,但在秦製麵前黯然失色,無一用處。孔子作為儒家的開創者,他的核心思想和政治理想是基於對“禮樂”體係及其背後的“小共同體本位”結構的深刻認同和試圖恢複。他倡導“克己複禮”,所“複”之“禮”正是周公所建立的西周之禮。他強調“仁”,但這種“仁”最初是建立在血緣親情基礎上,並通過“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等推己及人的方式擴展到社會關係中。他所理想的社會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安其位、各守其禮的有序狀態,這完全是周代等級分明的“小共同體”秩序在觀念上的投射。在《論語 公冶長》引他學生子貢的話:“夫子之文章,可得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也。”這反映出孔子更側重於可操作、可見的“禮樂”製度和人倫秩序的構建與恢複,而對抽象的形而上議題並不多談。儒家的早期教育核心也是圍繞著“六藝”展開,這些都是為培養適應周代“小共同體”等級秩序和貴族生活的君子。
然而,曆史的車輪並沒有按照孔子的理想方向前進。春秋戰國時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井田製的瓦解和卿大夫勢力的崛起,傳統的宗法“小共同體”日益崩潰,適合於大國崛起的中央集權出現,新興強國為了在激烈兼並戰爭中生存和壯大,需要的是能夠打破血緣和地域界限、有效動員和管理人口、公平賞罰以激勵耕戰的強大國家機器。儒家那套基於血緣、強調等級禮儀、側重道德感化和維護原有“小共同體”秩序的思想,對於正在進行的、以郡縣製取代分封製、以普遍王法取代血緣習慣法的變革而言,顯得蒼白無力甚至格格不入。
相比之下,法家應運而生並大行其道。商鞅、韓非等人深知時代之變化,他們拋棄對“禮樂”和血緣關係的迷戀,將帝王視為首要實體。法家提出以普遍、公開的“法”作為社會運行的唯一準則,強調君主至高無上的“權”和駕馭臣民的手段謂“術”。法家主張廢除世卿世祿,建立以軍功和耕織實效為基礎的獎勵機製,鼓勵什伍連坐的基層管理,強製推行小農經濟和中央集權的郡縣製度。這一整套思想其核心是構建一個“大一統國家本位”的治理體係,它要求個體直接效忠於國家和君主,打破了“小共同體”的壁壘,極大地提高了國家的組織和動員能力。
秦統一正是將法家思想推向極致的實踐,秦始皇繼承並發展了商鞅變法的路線,徹底廢除了分封製推行郡縣製,統一法律、度量衡、文字,焚毀了大量反映“小共同體本位”價值觀的舊典籍即儒家典籍,壓製了包括儒家在內的諸子百家,建立曆史上第一個高度中央集權、依靠嚴刑峻法維持的統一帝國。從思想史的角度看,秦滅六國不僅是軍事征服,更是“大一統國家本位”思想對“小共同體本位”思想及其政治結構的勝利。儒家思想在這一轉型過程中,因其本質上是維護舊秩序的產物,而遭到了曆史性的邊緣化和壓製。譚嗣同所言的“二千年之學,荀學也,皆鄉願也”,雖對儒家有偏頗之處,但本質就是依附在秦製下的苟活和被當成管教臣民的“術”。
閱讀完整原始的儒家典籍看,孔子也提倡尊王,這往往被後人視為儒家虛偽,筆者認為孔子的尊王和秦以後主張尊王有不同,孔子的尊王是要求諸侯尊周天子,而小共同體的個體不必尊王,所以孔子周遊列國不朝周。在《論語 天下有道》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可見孔子認為“禮崩樂壞”的關鍵是諸侯不尊天子,隻要天下有道,庶人可以不議。在這一“我主之主非我主”思想下形成了儒家所能解釋的貴族道德的政治統治體係。在《孟子 盡心下》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是故得乎丘民而為天子,得乎天子為諸侯,得乎諸侯為大夫。”孟子這種國家是由百姓組成,統治者服務於百姓而得到支持,才能獲得合法性和統治地位的“民本思想”亦是符合孔子的敘述。
後人亦有儒家“性善論”和“性惡論”之爭,但這樣的爭論亦必須歸在小共同體本位之中討論,跳出周製在秦製裏談就蒼白無力,比如後來在鄉舉裏選,有德高宗主向朝廷推薦品學皆優人才的“薦賢製”,後來的“舉孝廉”隻留下個名字而已所施行的科舉亦是法家行為。溯本清源,西漢董仲舒提倡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並非簡單恢複實質意義上的孔孟之道,而是在儒家倫理的框架內,大量融入了陰陽五行學說以及適應大一統統治需求的法家、道家乃至刑名之學的內容,形成一種新的官方意識形態,王道與霸道雜用”的“儒表法裏”結構。這既是對周代禮樂文明的某種回應與“轉化性繼承”,更是對秦製強權邏輯的包裝與“合理化”建構,並且對秦統一時期的短命留有一個所謂“教訓”,由此開啟了中國思想史上一個漫長的新階段。審視這一過程,方能理解傳統思想的複雜麵貌及其在曆史演進中的多重角色與深遠影響。
< 待 續 >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