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妹妹再說一下,當一個家庭破碎時,最害怕的人是孩子,比爾當年還在上中學,他不可能失去母親,之所以留下母親在家中,也是他和蘇珊都不願意讓母親一個住在療養院,更何況麗薩當時還不到五十歲。美國人和父母住在一起不是沒有,麗薩愛她的兩個孩子,比爾更不願意從此讓母親獨自一人去生活。我的老美同事就是和父母同住並照顧著他們,很是快樂。所以,妹妹啊,不是所有美國人都是以小家為主,要看情況。當然是配偶也願意,所以,不可以下這個結論才好。
如果你真的讀過前麵的,黎珊一開始就知道自己要什麽,結婚留美考醫生開診所,自己申請綠卡要等待排期,結婚很快就拿到了,並且能夠實現自己想要的生活。她需要的是一個快捷的路,從和前夫結婚到離婚到再婚,一早知道她要什麽而且去到達她要的。對比爾的感情,請妹妹等等我慢慢講來哈。
不多說了,隻感謝妹妹願意寫下自己的意見。再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