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幹過。我們讀書的時候,市政府讓我們買bus pass(以前大學生都是免費的),我們去遊行了。並且勝利了。

這個老師可以組織遊行、集會,這是法律給她的權利。但是她在人家的會議上一直打岔,幹擾人家的工作,那就是她的問題,起碼她的維權方式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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