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說事實 不爭論)1)川總的誹謗罪案失利後,他是一個felon嗎?2)如果是,拜總可以pardon他嗎?

還是得等川總上任後自個兒pardon自己?什麽

有關的civil case好像判決川總得賠83米,這事可能就拖著了?最高法院不會介入這種雞毛蒜皮案子吧?

不說了,公民作為一個整體已經作出了一個明晰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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