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久欣賞不了搖滾
覺得太吵
可最近我變了
最近參加了一個DANCING和JOGGING之旅
有人說我
DANCE ALL THE WAY
JOG ALL DAY
意思是我每天不是跳舞就是在走路
我去參加搖滾舞會
發現沒有定式
每個人根據音樂自由發揮
我浸入音樂
根據我對音樂的理解
自己盡情開跳
逐漸有人注意到
我對音樂的理解到位
有年輕小夥子要和我讀跳
然後跳完和我擁抱
說我是朋友
周圍很多人圍一圈看我跳
跳完喝彩
然後人群中擠出一個二十多的白美女
突然雙手抓住我的雙手
然後兩手握住對跳
我覺得很不妥
很快我就悄悄離開了
這之後
很多陌生人叫我是朋友
黑人拉丁人白人都有
覺得我懂他們的音樂
就懂他們的靈魂
這麽多人對我這樣友好
我很不好意思
以後再寫晦暗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