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以自願為原則,願意走的自行離婚,願意留下的繼續,已成事實的不用強製遣散。從新政開始再實行一夫一妻製。

來源: JAN2009 2024-04-11 06:15:5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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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這樣比較溫和 -就是勞碌命- 給 就是勞碌命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1/2024 postreply 06: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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