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從頭到尾都不是法庭,不是講道理的地方。兩人誰都沒錯。

來源: 又當爹來又當媽 2024-03-20 05:56:0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7 bytes)
回答: 聽聽大家的意見吧Donna Gab2024-03-20 05:50:26

緣分盡了散吧,反正已經義斷情絕。

所有跟帖: 

這可能是老中的傳統思維:結婚後,男女雙方父母家庭,就成為一個大家庭。估計在一部分老外那裏行不通。 -gegenion- 給 gegenio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20/2024 postreply 05:58:35

以前我也認為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親,現在 -又當爹來又當媽- 給 又當爹來又當媽 發送悄悄話 又當爹來又當媽 的博客首頁 (93 bytes) () 03/20/2024 postreply 0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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