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娃去健身房,結果在健身房裏大鵝的長襖子被盜。找了健身房,報了警,都說要保護隱私,不給查錄像,隻是記錄了一下,給了個案子號碼,就不了了之了。
前幾天,娃在Facebook market place 裏看到同城有人賣同款同色同碼的襖子,要價1400加刀,沒有收據,沒有帽子(帽子在娃的衣櫥裏躺著呢)。娃認準是她的襖子,就聯係賣家見麵。
新年夜和賣家約在附近的Tim Hortons 見麵。娃有備而來,帶了收據(他家有質保),手機裏有衣服的編號照片(娃運氣好,夏天整衣服的時候,好奇,拍了一張照片),娃還戴了帽子戴了口罩。見麵後,娃以試衣服為理由,拿倒衣服,馬上翻看編碼,果然是自己丟的那件!
娃穿上衣服,告訴那個女的,這是她丟的衣服。那個女人開始發狂,去扯娃扯衣服,娃果斷報警。店家一個保安過來拉架,另一個報警,店裏好些顧客,果然有人開始錄像(那個女人全程曝光)。
警察雖然辦案不給力,來得倒是挺快,兩分鍾內來了仨。據說那個女人很戲劇化,又喊又哭,警察幾次讓她鎮定,說不然就得銬上了……娃的資料備得齊(哈哈,三證齊全),靜看女人演戲。那女人先說是幾個月前買的,警察問有沒有購買證明,她說在手機裏,翻了半天,沒找到,改口說是朋友送的禮物,警察再問幾句,她又改口說是從Facebook 上買的。警察也煩了,直接跟她說,有人偷了這件衣服,這件衣服不是你的。但警察也隻是讓她離開而已。
然後警察詢問娃的地址,問要不要護送回家,娃同意了,坐警車回家(加拿大警車後座很不舒服)。警察告訴娃,他本人沒有和這個女人打過交道,但是在係統裏看到了這個女人的資料。還告訴娃,她可以拿這些證據要求健身房禁止那個女人入內(是的,那個女人有會員卡),但是別抱太大希望,健身房為了追求利益,很可能會置之不理……
娃說不想穿了,這次是被偷,擔心將來被搶,說要把衣服帶給我,我說這裏穿不上呀,讓她帶回國給我姐。
不管怎樣,丟的衣服在新年夜尋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