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對方駕駛全責,但是四個孩子違反加拿大駕照法律了,我隻能說,

這四個孩子是白死了。他們就不應該出現在那個時間地點。

我確實是這個邏輯。 對我自己孩子我就是這麽要求,

在基本的人命關天的事情上,不做違法的事情

違法在先,後果不管是啥,你都不占理

當然這個後果太慘烈。。。

即便後來法官判對方那位母親在撞車那一瞬間是全責

有啥意義,孩子還不是白死了,或者說

為他們違反駕照法律付出了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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