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禁止私有的社會是不存在的,無論原教旨的公有製(毛時代的公有製),還是改良的公有製(改革開放後的公有製),都存在財產私有,隻不過私有的程度不同。
因此,公有製與私有製的本質不同並非是否存在財產私有,是否存在個體經濟或私營經濟,當然也不是是否存在公有經濟成分(國有或集體經濟);
公有製與私有製的本質區別在於是否認可和保障社會成員的(完整)財產自主(擁有)權。
私有製更準確的名稱應是自主擁有製。公有製實質上是反自主擁有權的(人治)權力壟斷、權力控製、權力決定製。
在自主擁有製下,個人財產的正當性及財產自主權應由法治規約和保障,自主擁有製社會應遵循法律至上和法下平等的原則。
公有製也被人稱作權有製,私有製則被稱作民有製。
隻要存在商品生產,就存在資本,公有製並不天然排斥商品生產與資本,公有製與商品生產與資本是可以相容的,資本不是區分公有製與私有製的標誌。所謂的資本主義社會應正名為商品化的自主產權社會或商品化的自由產權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