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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把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3人放了
17:02:00人民日報客戶端小字
3名非法“占中”分子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就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被改判監後提出上訴,終審法院下午裁定3人上訴成功,維持原審判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認同上訴庭指麵對有暴力成分或非法集結案件,法庭有需要以更嚴峻方式處理,即使有較低暴力成分;以“公民抗命”等作為動機,都不應在判刑上起著太大作用。但馬道立說,今次案件在上訴庭覆核刑期時,明顯不恰當引用判刑指引,以大幅度及更嚴峻方式判刑,因此裁定3人上訴成功,維持原審判決。
3人於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2016年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其後向高等法院提覆核,上訴庭去年8月改判黃之鋒入獄半年、羅冠聰入獄8個月、周永康入獄7個月。3人其後分別服刑69至83日,接近一半的刑期,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