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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官方背景的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在6月30日通過《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對“民族”、“宗教”等議題作出寬泛而嚴格的限製,所禁止內容包括“傷害民族感情,破壞民族團結的”,“危害宗教和睦,傷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含有傷害民族感情的情節、台詞、稱謂、人物形象、畫麵、音效等”,“表現傷害民族感情的民族戰爭、曆史事件”等等。
中國官媒新華社於2016年發布的新聞報道禁用詞,並於近期發布了第二批。有關“民族宗教類”的禁令共有8項,其中4項涉及伊斯蘭教,被認為有所偏袒。其實這也反映了當下社會和輿論爭執的焦點。
近期引起廣泛關注的一條微博顯示,名為“範睢”的寫作者提及“五胡亂華”一詞時,被官方管理者稱為“舊史學觀點”,要求將其改為“少數民族南下”。
分析人士表示,中共在“民族”“宗教”等方麵的限製,與近年加強輿論管控的趨勢相一致,也可視之為其中的一部分。
不過,與其他管控舉措一樣,以壓製為主調的這些管控手法也引起了較大的爭議。爭議點主要集中於兩點,一個是對特殊權益的過多照顧,其背後有著複雜的考量,一時間難以盡去;另一個是為維持“團結”“和諧”的局麵而不惜剪裁和遮掩曆史。
比如《人民日報》7月28日的文章稱,“五千年中華文明發展史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曆史,其中共有五次民族大遷徙、大互動、大融合。”“每一次融合之後,無論是少數民族還是漢族,都展現出新的麵貌和新的姿態。”
上述分析人士對此表示,這類宏觀的表述背後,都有意隱去了當時民族融合過程中所發生的悲劇與史詩。以至於中國學校教育與公開文學作品中,也都回避了相關內容。中國抵禦外侮的愛國主義精神,似乎僅剩明朝以後與日本的交戰史可供寄托了。
其實,如果按照目前官方處理民族問題的邏輯,如果日本在二戰中完全占領中國,亦有合理的解釋美化當年對中國人民的屠殺行為,展現中國的抗日救亡的故事則屬於“傷害民族感情”,甚至有“破壞民族團結”之罪而需被禁止。
(多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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