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刀郎公司單方麵發布這種涉及另一方的聲明本就是違反商業職業道德的。他的公司的聲明及幾個自媒體人為了收割刀粉的造謠
直接把對雲朵的網暴推向高潮!聲明的第1點就沒說實話,給人感覺是雲朵要求解約似的,實際上是刀郎完成2011-2013年個人巡演後,想閉關創作而解散了整個演出團隊,在2014才把雲朵委托給他的前經濟人費剛,那4首歌的演唱權也不是免費蹭送。2022年雲朵有了自己的公司後,發展得越來越好,讓刀郎的親人(刀郎公司實際運作人)有點眼紅,想趁機猛漲版權費,與雲朵公司未完全談妥(這就是刀郎公司聲明的第2點的極限施壓,想讓雲朵不得不付出高昂的費用簽下線下演唱權)出現了矛盾(這本來是正常的商業行為,但聲明給人感覺雲朵“背判恩師”(聲明第1點給人的解讀),刀郎公司不給雲朵再唱那幾首歌了。實際上聲明第1點被過度解讀了,那個聲明隻是說從那時起,雲朵工作上的事與刀郎公司無關了。但是,師徒關係仍在,這就象子女有了自己的家庭,但與其父母親的關係仍未改變一樣。否則,難以解釋自2014年後,刀郎與雲朵一起參加了多個刀郎的私人活動,至到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