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喀什名氣大過菲斯

本帖於 2013-01-17 21:34:3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1234567- 編輯

我想一方麵是景點多(清真寺),還有就是法式歐化的新區很能迎合西方遊客的口味,要比菲斯明顯得多。

不過就個別景點來說,我還是很留戀馬拉喀什那個大廣場,耍猴耍蛇的那個。

伊斯坦布爾我喜歡的是它的恢弘大氣,橫跨兩洲,“與生俱來”的吧。我猜男人喜歡它的要比女的多 些,男的不怕也不討厭它繁華背後的“亂哄哄".因為著眼點和內心感應會有所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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