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聚奎 上將,夠不夠大將?】

 

1955年1月16日,彭德懷、羅榮桓寫給毛主席的《關於元帥、大將、上將問題的報告》,李聚奎在列。

按李聚奎現在的級別和這些年在石油工業部作出的卓越貢獻,資曆當在上將之上。1955年評定的一些上將,如黃永勝、鄧華、楊得誌等,過去也都在他手下當團長、團政委,評他為大將,資曆上是夠的。

 

1964年1月,北京中南海懷仁堂,在軍委召開的全軍後勤工作會議上,李聚奎與毛主席

1955年1月16日,彭德懷 羅榮桓等人就關於元帥、大將、上將軍銜問題給毛主席呈了一份報告,上將一欄中,李聚奎赫然在列。在主席的批點中,沒有對李聚奎進行調整。按照一般性規定,兵團級幹部可授上將軍銜。顯然,李聚奎的軍銜雖已定好,但他1955-7月調任石油部長,算是轉業,因此沒有參加1955-9-27的授銜和授勳。

【事實上授予上將的,大約一半正兵團級,另一半副兵團級 - 鵝注】

1958-2 李聚奎 與 餘秋裏 職務對調,李回總後,餘去石油部。

1958年2月15日,再過兩天就是除夕了,舉國上下洋溢著喜慶的節日氣氛。軍委一份《呈請授予李聚奎同誌上將軍銜》的會議文件放在了毛主席的案頭,呈文道:“李聚奎同誌已經中央決定調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政治委員。該同誌原為副兵團級,因轉業而未評銜,此次調回軍隊工作,我們建議授予其上將軍銜,當否,請批示。

主席閱後,稱好。2月, 李聚奎被補授予共和國上將軍銜。成為57名上將的最後一名授予的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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