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立委”蔡正元提出的“大陸台灣邦聯說”,即兩岸以“邦聯”(Confederation)形式實現“和平統一”,近年來在特定語境下有所流傳。此說旨在提供一種區別於“一國兩製”或“完全獨立”的“中間道路”,試圖以鬆散的主權聯合框架來解決兩岸問題。然而,深入審視這一論述,可見其在政治法理、曆史經驗、以及現實操作性上存在著根本性的謬誤與挑戰。 邦聯的政治法理悖論 “邦聯”(Confederation)在國際法和政治學中,指的是由數個主權獨立國家基於條約協議所組成的聯盟。其核心特征在於: 1. 成員國保留完整主權: 邦聯的成員國仍是國際法主體,擁有完全的對外自主權,可以隨時退出。 2. 權力極為有限: 邦聯的中央機構(通常是會議或理事會)權力非常弱小,缺乏直接管轄成員國國民的權力,其決議需各成員國批準後執行。 蔡正元的“大陸台灣邦聯說”正是在此陷入了法理困境: ? 對“一中原則”的挑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視台灣為其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否認台灣的“主權國家”地位。若接受“邦聯”形式,則意味著大陸必須承認台灣作為邦聯成員的主權國家地位,這是北京方麵在任何可預見的未來都絕不可能接受的根本前提。 ? 名實不符的混淆: 若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那麽邦聯的成員國就不可能是兩個主權獨立的政治實體,而更接近於一個聯邦(Federation)內的組成單位。而聯邦製在權力分配、中央政府的剛性權力上,又與蔡正元所希望的“鬆散”形式背道而馳。 因此,“邦聯說”在法理上無法回避一個核心矛盾:若要“邦聯”,則必須承認“兩國”;若堅持“一中”,則不可能為“邦聯”。 曆史經驗的印證與失敗 邦聯作為一種國家組織形式,在曆史上往往是短暫且不穩定的過渡階段,最終的結局通常是走向解體或深化為更緊密的聯邦製。 ? 美利堅合眾國的經驗: 美國獨立後的《邦聯條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 1781-1789)便是典型的邦聯製,它因中央政府過於弱勢、缺乏征稅權和統一管理州際貿易的權力,導致國家財政困難、經濟秩序混亂,最終被取代,深化為聯邦製。 ? 其他曆史案例: 瑞士邦聯(舊邦聯)、德意誌邦聯等也印證了邦聯製的先天缺陷:權力分散、效率低下、難以應對內外部危機。 兩岸關係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對穩定性有著更高的要求。在麵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局勢和兩岸之間固有的政治分歧時,一個權力鬆散、成員國擁有隨時退出權的邦聯框架,根本無法提供長期的、可持續的和平與穩定。 ? 現實操作性與政治動機的質疑 撇開法理和曆史,“邦聯說”在現實操作層麵也缺乏可行性。 ? 主權分歧無法彌合: “邦聯”必須確立統一的對外政策、國防合作機製,但兩岸在“國號、國旗、軍隊”等核心主權象征上存在巨大的根本性分歧。 ? 國防與外交的難題: 邦聯的成員國保留自主國防和外交權,意味著台灣可以繼續維持對美軍購和尋求國際支持。這對北京而言,無疑等同於實質上的“兩國論”,絕不會被接受。 ? 缺乏政治基礎: 在台灣內部,無論是主張“獨立”的深綠陣營,還是主張“維持現狀”的中間選民,對一個與大陸捆綁在一起的“邦聯”框架,都缺乏足夠的政治熱情。對大陸而言,這又遠低於其“統一”的底線。 “邦聯說”與其說是解決兩岸問題的良方,不如說是一種精致的政治修辭,試圖用一個看似中性、鬆散的框架,來模糊“主權”這個核心問題,以迎合部分期待“不獨不統”又能“和平共處”的中間派幻想。 結論:幻想終歸無法落地 蔡正元的“大陸台灣邦聯說”在本質上是一個基於對主權概念誤解的政治幻想。它既無法滿足台灣社會對自主性的訴求,更無法跨越北京方麵對統一主權的底線。曆史上,邦聯製度的失敗經驗提醒我們,在強烈的民族和政治分歧麵前,一個鬆散的、隨時可能解體的聯盟結構,隻會徒增不確定性,而不能帶來真正的和平。兩岸關係的解決,絕非一個簡單名詞或曆史模型所能囊括,必須正視主權歸屬、政治製度與民眾意願的現實差異。
駁“大陸台灣邦聯說”:解構其政治幻想與現實謬誤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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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和中國是兩個政治文化完全不同的國家,邦聯?你想得美,誰要和一個垃圾國家搞邦聯?
-咲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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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25 postreply
05: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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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蔡正元想的美 老共認為一國一製才是正解
-neomatr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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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25 postreply
06: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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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老共錯了。強扭的瓜不甜。如果一國一製才是正解,我支持美國統一世界,哈哈哈。
-咲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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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25 postreply
08: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