捫心自問,美國到底有多危險?

流浪者喜歡玩槍,為自己找到的最好的理由就是鎮宅防身,好些不喜歡槍的朋友時常會發出靈魂拷問,就是活在必須要用槍來保護自己安全的環境中,會不會感覺非常可憐?確實以前從來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的答案,因為每天上班吃飯納稅養家,還真沒有仔細考慮人生哲學的時間。

相比較國內的朋友親人,各自都已經到達了人生的巔峰,而流浪者每天的忙碌,應該說就是在美國生活最大的短板。無奈之下,隻能用移民難度增加之類的相關新聞,自我安慰說總算得到了美國的身份。至於生活質量和水準,肯定是一言難盡,根本說不清。

但所謂既來之則安之,雖然沒有國界的限製,但因為孩子的緣故,注定了至少短期肯定回不去。其實很大可能就是永遠不會回去定居,問自己的內心,能做出這樣的決定,固然出於天生的惰性,但顯然潛意識裏,肯定也覺得美國並不危險。這次就這個話題,順便分享一下流浪者在美國的攜槍經曆,包括攜槍時候的親身感覺,同時也算是個記錄和回憶。

流浪者是最普通的上班族,住在所謂的城鄉交界處(Township),社區治安肯定不如白宮,但絕對好於華盛頓。目前的房子已經住了十幾年,唯一拿出槍來的一次偶然發生,已經過去了十多年。那次是接女兒放學回家後直接再去上班,結果隨後女兒發現屋子裏麵的屋子裏麵的壁櫥都開著,馬上打電話讓剛離開的流浪者回家,幾乎與此同時,發現一個陌生人正試圖從後門進入房子,發現女兒後,彼此都嚇了一跳,馬上找借口離開。隨後流浪者也飛車到家,馬上檢查了所有的房間包括地下室的角落,當然就用上了鎮宅警衛左輪槍。後來證明房子裏再沒有外人,非常幸運—-對雙方而言!由此也可以想象,在美國入室偷竊的話,運氣不好的話,真需要極高的成本!

除此之外在住所備槍的情況,就是流浪者曾經離家工作過半年,臨時租住了一個房間,反正家裏 的槍多的是,自然帶去了一支。但如果說是防衛,其實真的沒有需求,就能算作個玩具,沒事的時候拿出來把玩打發時間,倒是回應了自己流浪槍手匪號。不過話說回來,一個人在外麵生活,手頭有把可靠的槍,還真能幫助消除黑夜裏的胡思亂想。

說的真正的攜帶,流浪者絕對曾經認真準備,甚至自學了一門手藝,從零開始設計縫製牛皮槍套。當然主要目標還是用於腰間攜帶的槍套,中間自然也順便做了好幾個口袋槍套,分別用於Ruger LC9還有S&W 340左輪。在下麵的視頻中,可以看到出槍的速度雖然不算專業,但足以滿足自衛需求。兩支槍都分別帶在身上出門體驗過幾次,總的來說還是自動手槍更舒服一些,厚度相對來說也不明顯,就算是熱天衣服單薄的話,也可以算是勉強隱藏。唯一不足的是,自動槍出門前要將子彈上膛,還來後需要馬上清空,所以有點不方便,而左輪槍幾乎是永遠不需要關心。

至此隱藏攜帶是萬事俱備,隻欠東風,東風就是隱藏攜槍的必要性。說心裏話,就流浪者的生活環境來說,這個必要性實在是接近零,下麵分開說明。日常生活中,肯定沒有帶槍需求,也沒有可行性。因為理論上說,即便隱藏持槍,進入學校的勢力範圍,還有郵局等等聯邦大樓時,就已經觸犯了法律,加上實際沒有需求,所以說帶槍玩槍時自找麻煩。

如果是參加本地活動的話,情況又有所不同,因為人多,雖然有可能遇到麻煩,但顯然不需要也不可能用槍。這種情況下帶槍也是得不償失。記得有一年看國慶焰火,因為是傍晚加上天黑,所以帶上了小左輪。隻不過小鎮上的民風淳厚彬彬有禮,從始至終覺得兜裏的槍多餘,反倒是擔心失落,分散了觀賞焰火的心情。所以說到結論,那就是以後同樣的情況,應該都不會帶槍。

考慮攜槍更多的情況是去市中心或者是Downtown的時候,有時候需要步行長時間行走在流浪漢或者是無家可歸者的中間。說起來有點惶恐,可能流浪者心裏確實有偏見,覺得有這樣外表或者生活方式的人可能不安全。當然到目前為止一切都是多慮,沒有經曆過任何哪怕考慮拔槍的情形。雖然從來沒有需要,但是兜裏有槍的話,但心裏確實有極大的把握,而且比沒有槍的時候冷靜很多,甚至心情脾氣都好得多。信不信由你,如果兜裏真的有了掌控的能力,好像境界都有所提升,能夠居高臨下地看待周圍環境,自然也有了寬容平和的心情。

說到這裏,突然想到平時接觸較多的美國人,特別是賽場或者射擊俱樂部中遇到的,還真的都是謙謙君子溫良恭儉讓,當然肯定個個都會帶槍。而至於影視劇裏甚至偶然街上看到的那些凶神惡煞般威風凜凜的混混,恐怕有點像給自己壯膽般的色厲內荏。

至於流浪者最習慣或者說心裏覺得最必要的攜環境,就是去野外徒步的時候,最有可能的情是竄出來一隻野獸,帶槍非常有必要,而且開槍也不會有顧慮。但這也是在住所附近,如果在外旅行的話,槍支的托運,持槍證的有效性,都會把人搞懵,還不如冒個小小的風險,也強於閱讀遵守複雜的法律條文。

囉裏囉唆寫了好幾段,其實總結出來的經曆和經驗就是,流浪者的生活環境,除了山林曠野之外,其餘都不應該帶槍。

至於剛剛提到過流浪者努力學習精心製作了好些槍套,大部分都是用於腰間攜帶的皮帶槍套,而這部分槍套於隱蔽持槍來說,並沒有實際意義。理論上可以把槍帶在腰間的皮帶和肋下的肩帶上,但至少流浪者一次都沒有在生活中實踐過—-當然IDPA比賽除外。下麵視頻中,身上可以帶兩大兩小四支槍,一共108發9毫米子彈,外加5發點357馬格南。隻不過這種情況太過誇張,隻能用於比賽靶場。如果朋友們知道或者能想起其他的應用可能,希望可以分享。

必須承認,流浪者看到的美國隻是小小的一部分,遇到不同境況中的看過,說服力可能要有折衷。但畢竟是眼見為實親身經曆,應該很有參考意義。

說到最後,似乎美國一點也不危險,標題似乎是在危言聳聽。也可能流浪者的經曆受限於自己的圈子和環境,所以寫出來趨於平淡。做為補充,之前倒是編譯過一篇取材於美國人的文章,題目是《帶槍的美國人》,雖然是二手的材料,好像更有代表性,有興趣的朋友不妨移步賞觀。

平民單人防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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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合法, 去哪裏都應該帶槍 -槍迷球迷- 給 槍迷球迷 發送悄悄話 槍迷球迷 的博客首頁 (229 bytes) () 11/03/2025 postreply 17: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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