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美國總統可以在未經國會批準的情況下宣戰嗎?
不,未經國會批準,美國總統不能正式宣戰。
以下是它的工作原理:
憲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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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第 I 條第 8 款賦予國會宣戰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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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 II 條第 2 款,總統是武裝部隊總司令,但沒有宣戰權。
沒有國會,總統能做什麽?
雖然總統不能宣戰,但他們可以在沒有國會事先批準的情況下采取有限的軍事行動。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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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令空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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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短期行動部署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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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迫在眉睫的威脅或攻擊
這通常在以下情況下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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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司令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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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 年的戰爭權力決議,要求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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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軍事行動後 48 小時內通知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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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事參與限製在 60 天(加上 30 天的撤軍期),除非國會授權采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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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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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戰爭(1950 年)和越南戰爭(1965 年)沒有正式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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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衝突,如伊拉克(2003 年)和阿富汗(2001 年)的衝突,是由國會通過具體決議授權的,而不是正式宣戰。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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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有國會可以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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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可以下令采取軍事行動,但對於持續的衝突,需要國會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