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得刪掉"中烏互相鼓勵和保護投資協定",該協定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不得對對方投資企業國有化,因公共利益必須如此時要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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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協定放在中國駐烏克蘭使館網上,等於隨時打臉則連斯基政府撕毀雙方的政府間協定。
-天青水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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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2025 postreply
13: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