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個誌同道合的人在一起, 更好。
我小時候喜歡上班,覺得打扮得整整齊齊去上班很酷。過了那樣的生活以後, 現在覺得做個小的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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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過。知道自己絕對不是能做business的人。太懶。還是上班拿工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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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25 postreply
11: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