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如此!我當時單位裏有個人曾在國軍裏當過“軍醫”,軍銜是中尉

本帖於 2025-08-18 18:07:12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無名-1963 編輯

文革前,他想當廠醫,為了吹噓自己“醫術高明”,就把自己曾經的軍銜升了一級,成了“上尉”。文革中因此成了“曆史反革命”被逮捕,但沒判刑。

我進單位時,他已被放了出來,但“曆史問題”還懸著(叫做“帽子抓在革命群眾手裏”。意為倘若不老實,隨時可以戴上)。他倒是還改不了愛吹牛的毛病。有一次,他對我吹噓說,他能用拉丁文開藥,隨即在紙上寫了‘Aspirin’。

79年中美建交、改“和平統一”了,他又成了“統戰對象”,神氣起來。

所有跟帖: 

可公安六條沒按照軍銜來作標準啊 -rmny- 給 rmny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8/2025 postreply 18:19:1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