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吳開先說到潘漢年(16)
八
以上,我們討論了國家的起源,也指出了恩格斯“國家是階級鬥爭產物”觀點的謬誤。那麽什麽是“國家”呢?構成“國家”有哪些要素呢?根據國際公認的政治常識,構成“國家”的要素有三個,它們是人民、領土、主權;也有說四個的,還有一個是政府。而不管是三個或四個,其中第一要素是人民。國家由人民所建立,為人民而建立;沒有人民也就無所謂為國家。第二要素是領土。沒有領土的人們無法建立國家。猶太人在二千多年前失去領土以後,直到一九四八年五月重建以色列國以前,就是沒有自己國家的民族,他們隻能寄居他國或到處流浪。而主權,則是指僅屬於該國人民、而非他國人民所有的、自主自決的權利。這些權利有政治的、經濟的、也有文化的,當然也包括對領土的主權,後來又延伸到對領海、領空的主權。最後關於政府。政府是管理國家的機構。在正常情況下,政府對外代表人民,為保護本國人民的利益與外國打交道,包括進行戰爭;對內則執行保護和管理人民各項事務的功能。從國家的起源可知,設立政府的初衷是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了壓迫和剝削人民的。因此,對於人民和政府之間的關係,兩者孰主孰次、孰重孰輕,早在二千多年前的孟子就很明白地告訴人們:“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宋代學者朱熹在《四書集注》中也指出:“國以民為本,社稷亦為民而立”。所以,國家的主體、國家的根本,乃是人民而非帝皇或所謂的“統治階級”。所以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說的“工人沒有祖國”,認為“無產階級首先必須取得政治統治”才算有了祖國的觀點,根本就是對國家的曲解。列寧、毛澤東後來在他們“革命”奪權的過程中,敢於露骨地實行叛國政策,其思想和理論的根源我認為就在於此。
那麽誰是“人民”呢?“人民”是一個集合名詞,是構成一個國家的所有個人的總稱。因此,國家是全體國民之國;而非某個統治階級的國家,某個黨派的國家,或僅僅是部分“人民”的國家,其理甚明。然而,自馬克思、恩格斯把國家解釋為“統治階級”的國家以後,不僅國家成了統治階級的國,人民也成了被統治階級允許才獲得的稱號,以及隨著這稱號才有的政治地位和相關權利。一句話,共產黨以此為工具對人民進行挑撥和分裂術,以方便他們“分而治之”的統治。一九七九年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的《辭海》說:“在不同國家和各個國家的不同的曆史時期,有著不同的內容。如我國在抗日戰爭時期,一切抗日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在解放戰爭時期,一切反對美帝國主義和官僚資產階級、地主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在社會主義時期,一切讚成、擁護和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們的範圍。”就是最清楚地反映了中共的“人民觀”。人民的公民身份要以政治態度來決定,中共這種做法雖由“階級鬥爭”觀點派生,實質是“朕即國家”觀念的延伸。他們認為他們奪取了國家政權,國家也就成了他們一黨的私產。而國家機器包括法院、監獄,則都成了保護他們一黨“私產”的工具。因而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凡反對我的、或我不喜歡的人,就不給他們公民的政治地位。於是“人民”這個本應與國籍掛鉤的稱號,卻被他們用來作為區分“順民”或“敵人”的標記。這種做法荒謬透頂,散發著強烈的封建和專製臭味!根據現代民主國家的法律,所謂“人民”就是一個國家中擁有該國國藉的人,也就是通常所謂的“公民”。一個人是否可以擁有公民的身份和公民的權利,與他擁護或反對“政府”的政治立場無關。一個人具有公民身份的人,即使因反政府或違反了政府製定的法律而被法院判定有罪,也僅需坐牢服刑,而不能因此而剝奪他的公民身份。因為公民身份,是每一個公民與生俱來、不可剝奪的權利,除非他獲得公民身份的手段是不合法的,或者他通過法律手續公開放棄了自己的公民身份,則另作別論。
由於國家“以民為本”,因此隻要有人民存在,領土存在,主權存在,國家也就存在。這與政府或統治者不同。政府亡了、統治者亡了,國家不一定也亡了。以中國這個國家來說,它已有幾千年曆史,經曆了至少十多個朝代,幾百個皇帝,雖然國土麵積時大時小,但它始終是我們心中的中國,中國人心中的祖國。它並沒有因為換了一個朝代而就成了另一個完全不同的國家。曆史上那些改朝換代的事情,包括那些被壓迫被剝削的人們所開展的“階級鬥爭”,他們所要推翻、所要取代的,其實僅是當時的統治者或統治集團,而非“國家”。有句成語叫“逐鹿中原”。那個中原就是中國,而那隻“鹿”就是政權。那些逐“鹿”的人,他們之間的爭鬥,稱之為爭權奪利也好,“階級鬥爭”也好,無非都是為爭奪這個國家的統治權,而不是要消滅這個國家。即使奪權勝利者新成立了一個政府,給國家起了一個新的名號;那也如一個人小時候叫什麽名,後來又叫什麽名一樣,即使改幾十種名字,這個人還是這個人。猶如整容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外貌,但改變不了血型和DNA。馬克思提出的所謂“必須打碎舊的國家機器”,其實其真正的含義也僅僅是改變國家機構中的官吏,以及某種舊的機構和製度而已,而非打碎“國家”本身。
可是,若是外國軍隊入侵,那情況又不同了。他們是要來滅我們的國,另立他們的國的。中國在曆史上曾經有二次被滅國,一次是被蒙古族滅國,入侵者成立了非中國人的政權“元”,一次是被東北的女真族滅國,中國成了他們“大清國”的一部分。在那兩個朝代,中國人的國家滅亡了,不僅原來的政府沒有了,所有中國人也都成了亡國奴。這樣的改朝換代,與漢之代秦,唐之代隋,中國人的政權代替中國人的政權,性質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每當我見到有些人熱情吹捧成吉思汗,說他是中國人的英雄;還沾沾自喜地說我們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淵遠流長,這些入侵者最後都被我們同化了,就感到他們實在無知。他們完全不知或忘了元朝時人分四等,中國人被歧視壓迫的痛苦;也完全忘了滿清入關時的“揚州十日”和“嘉定三屠”等血腥暴行,以及始終對漢族人視為奴才。直至滿清滅亡前,慈禧還在說“寧贈友邦,不予家奴”這樣的話,將主子和奴才的身份分得清清楚楚。這難道是已被我“同化”的結果嗎?即使真有“同化”,那也是後來的事。到了大清也滅亡了,滿族人也成了中華民國五大族之一族,與漢族平等了,他們很多人說漢語,用漢文,認同中國人身份,這才算是“同化”了。但這是中國人做了二百多年奴才後換來的結果。
由這一點再說到抗日戰爭。日本侵華與以前蒙古人、女真人一樣,都是要滅我們的國,將中國人當作被他們征服的亡國奴的。所以日軍侵華,侵犯的是我們全體中國人的領土、主權,損害的是我們全體中國人的利益和尊嚴,奴育的是全體中國人,而不僅僅是侵犯、消滅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權或“蔣介石的國”。所以這些日本侵略者不僅是中國政府的敵人,更是全體中國人的敵人。在這種情況下,中共作為中國人的一部分,由於以前與國民黨政府有仇,即使不願與全體中國人、與國民黨領導的中國政府及其軍隊一起抵抗侵略者,至少不能做勾結日本侵略者而去攻擊本國政府和軍隊,做萬人唾罵的漢奸賣國勾當吧?可是毛澤東在日軍大舉侵華、人民被燒殺搶掠、國家存亡之際,卻說“有的人認為我們應該多抗日,才愛國,但那愛的是蔣介石的國”,並提出“要形成蔣、日、我,三國誌”。他這種謬論至少犯了二個錯誤:第一,把蔣介石政權錯當成中國。第二,把中共自外於中國人之外。他把一黨的私利或所謂的“無產階級利益”看得高於國家利益、民族利益,把日寇擴大侵華看作是推翻國民政府的機會,這完全顛倒了主次,混淆了內外和是非。
中共在抗戰中為了反對國民黨政權,為了推翻國民黨政權,不僅處心積慮、時時處處找機會攻擊國民政府和政府軍,還派潘漢年等人暗中與侵略者日寇勾結,給日軍攻擊國民政府軍提供情報和軍事上的方便,這是切切實實地貫徹、執行了一條漢奸賣國路線。盡管毛澤東和他所領導的中國共產黨在抗戰結束後的內戰中成功地奪得了國家政權,但這種“勝利”並不能掩蓋他們在抗戰中實行漢奸賣國路線的事實,改變這種行為漢奸賣國的性質。因而,盡管他們可以憑藉手中的權力,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把自己打扮得十分“輝煌”,但他們永遠也無法洗脫身上的這種漢奸、賣國賊印記,和因這種印記而陪伴他們一生的恥辱!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與秋其代序。於今,潘漢年在監禁中淒涼去世已好幾十年了,當年指使潘漢年去做漢奸、後來又迫害他的毛澤東也死了好幾十年了。時間往往會造成隔閡,而無知也會造成謬誤。現在已很少人能理解為什麽如潘漢年那樣的聰明人也會去做漢奸,正如現在的很多年輕人也不理解文革時期的紅衛兵為何如此狂熱。關於這一點,我認為潘漢年犯下這種難以饒恕的漢奸罪,他本人當然要負很大責任,同時我們也應看到時代對他造成的影響。每個人都有時代的局限性。在那個年代,像潘漢年那樣誤入歧途的又豈止他一個!在潘漢年活躍的那個年代,正是共產革命思潮在中國最流行的年代。有不少年輕人憑著對共產主義一知半解的認識,看不清共產革命理論的謬誤、也看不清共產黨騙子、土匪、流氓、賣國的本質,為了追求更美好的社會而投身共產革命。如本文提到的陳雲、吳開先、潘漢年,在那個年代都參加過共產黨。他們在那個時代都可算同輩中的佼佼者。其實,按中共的階級和階級鬥爭理論,陳雲出身貧苦,後在商務印書館當工人因接觸到共產主義而加入了共產隊伍,還算情有可原;而潘漢年、吳開先,他們均出身富裕家庭或書香門第,本是共產革命的對象 ,原不應相信共產主義而去參加共產黨,然而他們都加入了或加入過。我記得好像是大陸作家韋君宜在她的一篇文章中說到過她學校同班同學中,那些學習成績好的,有好幾個都偷偷去投了共產黨。包括韋君宜自己也如此。據“百度百科”,韋也出身於知識分子官僚家庭,父親曾留學外國,擔任過民國的鐵路局長。以這樣的家庭背景,她們絕對不會為了自己“窮人翻身”而去參加革命的。究其原因,就是時代潮流影響的緣故。
我在大陸時也曾認識幾個出身非無產階級的知識分子幹部。當初他們都是背叛了家庭投身共產革命的。他們加入共產黨後為中共做過許多工作,直至五十年代初還都擔任相當重要的工作。但此後到了和平年代卻逐漸被中共邊緣化。他們有的仕途阻滯不前,“官”越做越小;有的在黨內鬥爭中遭無辜牽連,常年背負不白之冤。這種情況與我所知的幾個工農出身的幹部是不同的。即使在文革黨員幹部普遍遭受衝擊的歲月,知識分子出身的幹部所遭受的不公待遇也要比工農出身的幹部嚴重得多。這說明階級路線在黨內也同樣起著主導作用。所以就這一點來說:這些人參加共產黨根本就是誤入歧途。他們後來得到的種種不公待遇,從某種角度說又何嚐不是自取其辱?
而如潘漢年者,他當然也是誤入歧途者。但是,由於潘漢年對中國人民所犯的罪行實在太嚴重了,因此有時我想,假如沒有後來毛澤東對他的迫害,他仍在風光地當他的上海常務副市長,市委第三書記,難道他對他在抗戰中犯下的漢奸罪行就能安之若素、無動於衷、沒一點反思麽?我不知他在被監禁期間有沒有想過這些,有沒有懺悔過自己對中國人民犯下的罪行?而有時我又會這樣想:要是潘漢年他們處在現在這樣的時代,是不是還會犯這樣的錯誤呢?我想應該不會了。至少是有部分人不會了。然而,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環境,有一個時代的誘惑和一個時代的思想誤區或陷阱,所以無可避免地還會有人犯另一種形式的錯誤。比如文革初期熱衷鬥“牛鬼蛇神”和破“四舊”的紅衛兵;近些年那些狂熱的“愛國分子”,他們去砸了別人買的日本產的汽車,殺了在中國工作的日本人的小孩,等等,這些都屬中了某種異端邪說蠱惑的緣故。古人說“一失足成千古恨”,誠哉斯言不虛!我們實都應以潘漢年為鑒,以當年的紅衛兵為鑒,謹慎小心,三思而後行,這樣庶幾可減少犯錯誤機會。尤其年輕人,切記不要一時衝動。
在共產主義傳播、鬥爭的一百多年中,有不少人因此被弄得家破人亡,也有不少人為此受了冤枉和迫害,更有不少人因此而作惡,全世界都受到荼毒。而共產革命經過一百多年的實踐,由盛到衰,到現在事實上已經徹底破產。全世界曾經執政的共產黨不是已被人民所拋棄,就是牢牢把握住權力,迷信暴力,迷信謊言,作垂死掙紮。而階級和階級鬥爭則是連共產黨自己也不敢再提了。因為今天仍在執政的共產黨人,他們不僅已成為國內,甚至在國際上也可算是最大的地主、資本家了。因此現在他們不再宣傳“共產主義”、宣傳“工人沒有祖國”論、或者“無產階級國際主義”了;而是改為強調“愛國主義”了。他們把自己打扮成“國家”的代表或化身,用所謂的“愛國主義”來繼續欺騙人民。對於反對、批評他們的人,他們不是將這些批評者、反對者說成“叛國”、企圖“顛覆國家”,就是“不愛國”和傷害了“民族感情”,以法律的名義予以鎮壓,從而維持他們的獨裁統治。這種做法與當初馬克思、恩格斯鼓吹的“工人沒有祖國”論正好是轉了一百八十度的彎。然而,這不表示他們在國家問題上有了覺悟;而隻是對“國家”問題采用了實用主義的、兩麵派的態度。因為無論是“工人沒有祖國”還是他們所謂的“愛國主義”,其實都是對“國家”的曲解。這兩種理論雖然表現得絕然相反,其實它們是孿生兄弟,都是一根藤上結出的“毒瓜”,要害都是“朕即國家”!所以,就今天中國大陸的現實情況來說,深挖潘漢年之類的叛國漢奸思想的根源仍然有必要;而正本清源,弄清“國家”的起源和性質,分清人民和國家的主次,區別國家與中共政權的不同,對於澄清當前中共在“國家”問題上散布的迷霧,更是有著現實和迫切的意義。
(本文《從吳開先說到潘漢年,兼論中共漢奸政策的根源》寫於2015年左右。發表前刪去了部分章節,並對個別字句做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