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國不同的社會演變
蔣聞銘
中世紀的歐洲,有一神教,歐洲人以神為本,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建立了一整套以神為本的社會道德倫理製度。中國沒有過一神教,古聖先賢,幹脆以人為本,有係統地發展建立社會組織的製度典章,兩千年下來,儒家文化,仁義禮智信,也是一整套全方位覆蓋的社會倫理道德行為規範。 不過呢,各人做的是各人的文章。古代歐洲和古代中國的社會組織,意識形態,思維理念,表麵上看,從整體到細節,南轅北轍,風馬牛不相及。
不過人類社會,從東方到西方,舊文明的主題,都是人征服人。人征服人的手段,說到底,無非是槍杆子筆杆子。中世紀的歐洲,這兩杆子是分離的,國王世俗政權征服人,靠槍杆子;天主教會壟斷知識文化,靠筆杆子征服人的思維理念。不過呢,因為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手段,又掌握在完全分離的不同的人群手裏,所以世俗政權和天主教會,就有合作也有矛盾鬥爭。國王和教會的矛盾鬥爭,事實上成為了貫穿歐洲中世紀的曆史演變的主題。天主教會有一神教,在與世俗政權的爭鬥中,往往占上風。筆杆子對槍杆子,就形成了蠻有力量的製約。知識文化,相對武力征服,要文明些。結果就是教會的精神權威,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維護歐洲封建農奴製度的總體安定,又阻止了類似於中國古代的以武力為基礎的大一統的社會製度的形成。
中世紀的歐洲,大多數的戰爭,都是以宗教為理由。究其根本,是因為有了一神教,大家在神麵前,就都是兄弟姐妹,想動用武力殺人征服人,不能拿力大為王做根據由頭,隻能拿對方是異教徒做理由。 結果現代人看起來沒什麽要緊的對主的不同的認知,莫名其妙地就成了發動戰爭人殺人的理由。隻要有了不同意,就不共戴天了。其實呢,都是幫力大為王武力征服造的借口。舉一個例子。天主教會說相信上帝和耶穌不是一位,和相信上帝和耶穌是一位的,都是異教徒。教會給的標準答案,是聖父聖子聖靈,是三位也是一位,三位一體。這個三位一體,其實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先殺相信聖父聖子是兩位的,後殺相信聖父聖子是一位的,想辦法自圓其說,就搞出來了這個不講邏輯的三位一體。不過歐洲中世紀,拿刀的人,和決定誰對誰不對的人,是分開的。所以這兩種征服人的手段,槍杆子筆杆子之間,有了製衡,武力征服,就受了限製,搞不了像中國古代那樣的大一統。
中國的情況不大一樣。中國沒有一神教,征服人靠武力,征服人的思維觀念,靠儒教。儒教的本意, 是通過仁義道德的思維理念,克己複禮的行為規範,去克製力大為王,武力征服的野蠻殘暴。可惜聖人也隻是人,說的話遠不如全知全能的神有力量,所以還是槍杆子力大為王,在中國占了上風,武力征服,演變成了大一統的皇權製度,儒教筆杆子,成了皇權一統的附庸。不過一種係統自洽的社會人文理論,一旦開始形成,有自身演變發展的邏輯,到了一定的階段,就不是力大為王的人們可以隨意控製利用的了。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儒教在中國,後來也有了可以與武力皇權對抗的力量。大一統的皇權製度,和科舉製度有機結合,相輔相成。讀書人的群體,融合在皇權一統的社會管理的體製之中。筆杆子對槍杆子,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製衡。但是相對來講,儒教對比皇權,在中國始終處在輔助附庸的位置上。對力大為王的製約的力度,遠不如歐洲的一神教。
人類舊文明,拿人征服人做主題,究其根本,是因為古人沒有切實可行的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手段。人征服人,相比認識自然征服改造自然,在古代,要容易很多。不過到了近代,現代科學的興起,給人類提供了一條實實在在的認識自然,征服改造自然的正確可行的路徑。西方社會的主題,就慢慢地從人征服人向人認識改造自然轉移。今天的自由民主的西方世界,不是不講人征服人,但是主流的社會意識,已經從人如何征服人,轉移到了人類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事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