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紅軍、開國少將密謀:用火焰噴射器、火箭筒打毛的專列;用炸藥炸鐵路橋;派飛機炸火車;炸油庫乘亂殺毛;趁毛接見殺毛

開國將帥中公開承認要殺毛澤東的將軍是誰?(圖) 鐵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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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騰蛟對指控他的罪行供認不諱

1980年11月25日下午3時,第二審判庭開庭,由審判長伍修權主持,對江騰蛟犯罪事實進行第一次法庭審問調查。

麵對審判員的審問,江騰蛟供認,他在1971年3月31日晚上在上海原少年科技站參加了林立果召集的秘密會議,為實施反革命武裝政變計劃《“571工程”紀要》,建立“指揮班子”。參加會的還有王維國(7341部隊政委)、陳勵耘(7350部隊政委)、周建平(南京軍區空軍副司令員)。會議從晚上10點開到第二天淩晨3點多鍾。林立果在總結時明確規定:“南京以周建平為頭,上海以王維國為頭,杭州以陳勵耘為頭,你們有什麽事可以找你們的老政委(江騰蛟)聯係。”

法庭在審問調查中宣讀了同案犯陳勵耘1980年7月14日的供詞;宣讀了同案犯、空軍司令部辦公室原秘書程洪珍1971年4月初在日記本上記載的上海秘密會議的情況。

法庭還傳同案犯周建平出庭作證。

法庭用幻燈放映出了《“571工程”紀要》的第17頁“實施要點”裏,記載著“指揮班子江、王、陳”(這三姓即:江騰蛟、王維國、陳勵耘)。

法庭出示的書證、幻燈、人證和江騰蛟口供是一致的。

12月26日下午3時,第二審判庭對江騰蛟繼續審問調查。審判長伍修權主持,審判員高斌、任成宏進行法庭調查。

法庭對江騰蛟在1971年9月8日至11日晚,四次參加林立果、周宇馳召集的具體策劃部署殺害毛澤東主席,發動反革命武裝政變的會議進行調查。

江騰蛟供認,9月8日晚林立果給他看了林彪的反革命武裝政變手令,他當即表示“堅決幹”,並擔任了在上海地區殺害毛澤東主席的第一線指揮。並與林立果、周宇馳共同密謀:用火焰噴射器、四○火箭筒打毛主席乘坐的專列;用炸藥炸蘇州附近的碩放鐵路橋;派飛機炸火車;炸上海虹橋機場附近的油庫,趁混亂之機殺害毛主席;或由王維國乘毛主席接見時動手。

法庭上的旁聽代表聽到了供詞,再次為反革命分子的殘忍預謀感到無比的憤怒和震撼,使人感到刀光劍影,令人毛骨悚然。

江騰蛟還供認:他多次參與策劃謀殺毛澤東主席的行動,並規定了代號和聯絡暗語。

法庭宣讀了同案犯李偉信、王飛、關光烈(0190部隊原政委)的證詞。同案犯胡蘋(空軍司令部原副參謀長)、魯氓(空軍司令部原作戰部長)出庭作證。

魯氓在證詞中說,9月11日晚約8時,江騰蛟和他到了北京西郊機場。林立果見到他們就說:現在情況很緊張,“副統帥”有命令要主動進攻,先把“B-52”(指毛主席)搞掉。林立果指著江騰蛟說,你這個“殲七”在上海打頭陣,爭取在上海搞掉,不成,就看“魯部長”在碩放的第二次攻擊,再不成讓陳勵耘派飛機炸火車。

審判長伍修權最後說,通過上述調查,大量事實證明,林立果、周宇馳、江騰蛟密謀殺害毛澤東主席的目的是明確的,手段是殘忍的,證據是確鑿的。

11月27日下午3時,第二審判庭開庭,對江騰蛟第三次審問調查。今天副庭長黃玉昆老將軍主持庭審活動,審判員高斌、任成宏對江騰蛟參加周宇馳策劃南逃廣州,另立中央的陰謀活動進行法庭調查。特別檢察廳副廳長史進前到庭。

江騰蛟供認:1971年9月12日晚上,他參加了周宇馳在空軍學院一座小樓上布置南逃的秘密會議。

在場的人有:周宇馳、於新野、王飛、他和李偉信。周宇馳說,明早8時,林彪將從北戴河乘飛機到廣州沙堤機場;7時,周宇馳先帶一部分人和他們的家屬從北京西郊機場起飛前往廣州。周宇馳要王飛和他在早晨6時到北京西郊機場,由王飛給黃永勝打電話,就說林彪找他到機場來,待黃永勝來後,再要他打電話給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就說林彪要到某地開個會,要他們來機場。周宇馳指定機上的警衛由江騰蛟負責。打算到廣州以後,由林彪出麵召開師以上幹部會,把問題揭開,並利用廣州的廣播電台,發表廣播成立臨時中央,林彪的聲音群眾都熟悉。還可以爭取外援,林彪在蘇聯是有威望的。

法庭宣讀了在押犯王飛的證詞、《“571工程”紀要》中第四頁的有關內容。

在押犯劉世英(空軍司令部原辦公室副主任)出庭作證,除證明江騰蛟的上述犯罪事實外,還講到,在策劃南逃會議上擬定的第一批名單是他執筆的,於新野進行了增刪。法庭投影出示了名單,原件是1971年9月13日從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乘坐的外逃直升機上繳獲的。劉世英用手指著投影上的名單說,上麵寫的“江”和“江家”等,是於新野加上去的。劉世英說,“江”是指江騰蛟,“江家”是指江騰蛟的家屬。在這份名單中除了江騰蛟外,還列入29人,其中有:王飛、魯氓、賀德泉、劉世英、於新野、朱鐵錚等。從影印件可以看出,名單中被於新野圈掉的有四人。

在押犯胡蘋(空軍司令部原副總參謀長)在作證時交代了為南逃廣州安排八架飛機的情況。他說,這八架飛機是三叉戟256號和254號兩架,伊爾18型703號和902號兩架,安12型231號一架,安二四型024號一架,雲雀直升機兩架。

特別法庭副庭長黃玉昆指出,上述證據和被告江騰蛟的供述,證實了1971年9月11日晚,王維國打電話向林立果、周宇馳密報,毛澤東主席已離開上海回北京。林彪、葉群獲悉殺害毛主席的計劃破產,陰謀帶領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和邱會作南逃廣州,另立中央,分裂國家,策劃“如果要動武,就聯合蘇聯,實行南北夾擊”。這個問題事實清楚,證據可靠,法庭已經調查完畢。

12月1日下午3時,江騰蛟第四次被押到法庭。審判長伍修權主持庭審活動,對江騰蛟接受江青勾結葉群,通過吳法憲指使他搜查迫害上海文藝界著名人士鄭君裏、顧而已、陳鯉庭、趙丹和童芷苓等五家的犯罪事實進行庭審調查。

江騰蛟在庭審江青時,曾被傳喚出庭作證,他除了指證江青外,同時也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這裏根據新華社記者李耐因的江青受審“旁聽側記”記述一下江騰蛟從北京回到上海的犯罪活動。

江騰蛟在北京和葉群還給鄭君裏等五人編了代號,哪個叫“老大”,哪個叫“老五”,一共編了七個人的代號,規定:抄家時用代號,抄來的材料也用代號標記,以免泄露“機密”。

江騰蛟回上海後立即行動,把張彪找到辦公室,對他說,吳司令問空軍有多少可靠的好同誌,我說你老張算一個。現在有個重大的政治任務,你先去把幾個人的住址幫我查清楚,晚上到我家來一趟。江騰蛟向張彪說了那五個人的名字,另外還有周信芳和於伶一共七人。

張彪是空軍某部政治部文化處處長,是個瘸腿,他卻奔走於上海的裏弄,把這些人家的住址查清。晚上江騰蛟向他交了底。因為周信芳的家已被“紅衛兵”抄過多次,家門現在還被“紅衛兵”把守,於伶久病在家,就住在空軍招待所對麵,太顯眼,怕抄他家暴露“馬腳”。

江騰蛟專門打電話請示北京,沒有抄這兩家。

江騰蛟和張彪議定,選派上海空軍警衛排的戰士化裝成“紅衛兵”,又選了些空軍幹部子弟組成了抄家隊伍,又籌備了卡車、紅衛兵袖標、大口罩和便衣等,領頭人還帶了手槍。第二天張彪帶領劉世英、襲著顯、蔣國璋、陶崇義、楊啟良等,挨家去看了地形、門牌、進出口等。他們中間有人問:抄什麽材料,似乎交待得不很清楚。江騰蛟回答:“這個不用問,問也不會講。反正不是我江騰蛟要找的,上麵交代的,你們就不用問了。”江騰蛟還規定了五條軍紀:“隻抄出信、筆記本、照片等文化材料,其他一概不抄……”

10月8日12時一過,五路抄家隊就出發了。天亮前,一麻袋、一麻袋的材料都運到了巨鹿路空軍招待所……

法庭宣讀了吳法憲1980年7月1日的供詞,張彪的證詞,原空軍司令部辦公室科長衛球的證詞,原林彪辦公室秘書趙根生的證詞,並傳同案犯劉世英出庭作證。

麵對大量證據和審判長的審問,江騰蛟對他所犯的這方麵罪行供認不諱。

審判長宣布,法庭對起訴書指控江騰蛟的犯罪事實已經調查完畢,現在進行法庭辯論。

二、辯護人依法據理為被告辯護

公訴人圖們首先發言,他說:

庭長、審判長、審判員:

近日來,特別法庭第二審判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江騰蛟謀害毛主席、策動反革命武裝政變的罪行進行了調查。審問了被告、出示了證據、書證13件,宣讀了證詞23件,有七名同案犯到庭作證九次,證實了江騰蛟在林彪反革命集團陰謀殺害毛澤東主席、策動武裝政變的反革命活動中犯有嚴重罪行,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他講了四點意見:

第一,講到江騰蛟在陰謀殺害毛主席、發動武裝政變、分裂國家的犯罪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指出,江騰蛟的反革命目的是明確的,態度是積極的,地位是重要的:他是武裝政變指揮班子成員;他負責上海、南京、蘇州三點聯係,配合協同作戰;是上海地區的第一線指揮,表示“堅決幹”;在策劃南逃廣州時,由他負責安全,他是罪惡活動中的組織領導者、是主犯。

第三,係統地講述了林彪反革命集團陰謀武裝政變,殺害毛澤東主席的駭人聽聞的殘忍手段。

第四,林彪反革命集團的罪惡活動嚴重地危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安全和統一,給我們國家的建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

公訴人指出,被告人江騰蛟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犯有參加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直接策劃謀害毛主席、發動武裝政變、陰謀推翻我國無產階級專政和社會主義製度的罪行,陰謀敗露後,又犯有密謀策劃跟隨林彪南逃廣州,另立中央、分裂國家的罪行。江騰蛟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零一條,必須依法懲處。

被告人江騰蛟在公訴人發言後說:“我老老實實認罪、服法。”

江騰蛟的委托律師王舜華、周奎正聯合發言,為江騰蛟作了三點辯護意見:

他們在第一點中說,從法庭調查的犯罪事實可以證明江騰蛟積極參與謀害毛主席和策劃南逃廣州的陰謀活動。指出他的這一嚴重罪行是在林彪指揮下,在林立果直接指使下進行的,他與首犯林彪、主犯林立果是有區別的,請法庭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在第二點中說,江騰蛟組織派人查抄五位文藝界人士的家,是江青勾結葉群策劃的,江騰蛟是執行者。他把查抄到的材料送到以後,如何處理,他不知道。

對於這一點也希望法庭予以考慮。

第三,辯護人認為江騰蛟交待罪行較早,在林彪1971年9月13日淩晨叛逃的第二天,即9月14日,當領導上找他談話時,他就主動交待了不少罪行,寫了《謀害毛主席陰謀事件的經過》等,並揭發了其他同夥。

辯護人最後指出,江騰蛟有悔罪表現,他對《起訴書》的指控有兩句話:“一是罪有應得,應當受到人民的審判和懲罰;一是起訴書是實事求是的”,他還說:“在事實麵前我低頭認罪,認罪服法”。

公訴人沈家良發言,他就江騰蛟在林彪反革命集團犯罪活動中的地位、身份和主要罪行又作了說明。指出,大量事實證明,在林彪反革命集團犯罪活動中,江騰蛟是主要成員,他是起了主要作用的。他對辯護人提出的江騰蛟的認罪態度問題,表示“沒有異議”。

審判長伍修權說,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被告人有最後陳述權,本法庭是維護被告人的這一權利的。被告人江騰蛟,你有什麽最後陳述的?

江騰蛟說:“我沒有什麽辯護的,我的罪行累累,鐵證如山,我隻有老老實實的低頭認罪、服法,願意接受任何我應該得到的懲罰。”

審判長伍修權宣布:“被告人江騰蛟,等候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評議後宣布判決。”

周宇馳是林彪反革命集團的主要成員之一。他曾協助林立果密謀發動“五七一工程”武裝政變。陰謀敗露後,林彪出逃,墜機於外蒙溫都爾汗。周宇馳等人也於當日,竊取國家大量機密文件後乘坐直升機實施第二次叛逃,由於駕駛員陳修文不願與他們同流合汙,並與之堅決鬥爭,致使叛逃失敗,周宇馳最終自殺。

參與組建“聯合艦隊”

周宇馳生於河北省樂亭縣薑各莊。從小能言善辯、頗有心計。1967年3月林立果來到空軍,極想培養年輕幹部作為自己的黨羽,周宇馳不但年輕,更懂得溜須拍馬,所以成為林立果的重點培養對象。被林立果看上後,周宇馳青雲直上,不久就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辦公室副主任。

隨著鼓吹“天才”論等陰謀被毛澤東識破和設國家主席議案被毛澤東否決,林彪及其集團意識到靠和平手段奪權已很難實現,於是決心發動武裝政變。1970年5月2日,林彪接見了林立果集團骨幹成員。

次日,林立果在林彪的支持下秘密組成“五七一工程”武裝政變骨幹軍事力量。由於林立果受到日本影片《山本五十六》的影響,便將此組織取名為“聯合艦隊”。“聯合艦隊”成立時,林立果用嚴厲的目光掃了室內每一個人一眼,然後拍著腰裏的五四式手槍高聲說道:“現在決定武裝起義,代號為‘五七一’工程,這裏是指揮部,王飛是北線總指揮,從現在起,王飛就是空軍司令,劉世英就是空軍副司令。”周宇馳在一旁補充道:“這是鬥爭的需要!”

林立果在“聯合艦隊”的地位是“康曼德”(英文是指揮官的意思)。1971年9月8日,武裝政變前夕,林彪親自頒布“手諭”:“盼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辦。”而林彪見到周宇馳本人時,不但說了“你是開國功臣”之類封官許願的話,甚至趴在周宇馳的肩膀上,老淚縱橫地說:“我們全家老小的性命都交給你了!”

一時間周宇馳感激涕零。由此可見林彪對周宇馳的重視。

周宇馳提議來個“第二個皇姑屯事件”

武裝政變前夕,林立果提出了三種政變方案:第一是用火焰噴射器、四O火箭筒打火車。當時,周宇馳為了表示讚成,補充道:“火焰噴射器這家夥厲害,可以燒透幾寸厚的鋼板!”第二是用100毫米口徑的高射炮平射打火車,同時,要教導隊以搶救主席為名往上衝。第三是讓王維國趁主席接見時動手。

林立果講完後,全場研究這三條方案的可實施性。當時,江騰蛟走到林立果麵前伸出一個巴掌說:“這三條都能用上,可能有五、六分的把握。”突然,周宇馳把拳頭使勁砸在茶幾上,說:“有七分把握就可以幹!”

然而林立果做這事是拿他和林彪的身家性命做賭注的,要求必須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周宇馳便又提議:用火燒機場油庫,然後帶部隊去救火,渾水摸魚把主席搶走。接著又補充道:“這個辦法不行,還可以乘主席專列通過時炸鐵路橋,學炸張作霖的辦法,製造出第二個‘皇姑屯事件’。”最後,林立果決定:要把炸橋梁、燒火車、暗殺、綁架、轟炸等一切手段都用上,把匕首、炸藥、衝鋒槍、火焰噴射器、高射炮、飛機等等所有能用的武器都用上,“不成功便成仁!”

然而,1971年8月31日,毛主席乘坐專列到南昌時,對吳法憲、周宇馳等人反常的活動,有了警覺。9月11日,他的專列突然離開了上海,回到北京,林彪反革命集團根本來不及反應,政變計劃就此宣告破產。得知這一消息後,周宇馳抓起一個酒瓶子,狠命地摔在牆上,氣急敗壞地說:“等‘十一’那天,老子他媽的開著直升機去撞天安門!我不得好死,他也別想好活!”周宇馳之窮凶極惡可見一斑。

第二個“9•13”叛逃

1971年9月13日,隨著毛主席一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讓他去吧”,林彪得以乘機叛逃國外,最終墜機。在林彪叛逃前,林立果跟周宇馳通了電話:“首長決定立即北上,你們想辦法馬上走!”北上是事先約好的暗號,意思是去蘇聯。接到林立果電話後,周宇馳垂著腦袋哀歎:“現在形勢急轉直下,更別說當什麽政治局委員之類的妄想了!”在當階下囚與賣國賊之間,周宇馳選擇了後者。13日淩晨1點40分,周宇馳駕駛北京牌吉普發瘋似地衝出空軍學院大門,順著公路開往北京郊區的沙河機場,車上載著幾名林立果的骨幹。

2點52分,飛機起飛,周宇馳坐在後排領航員的位置上。周宇馳用命令的口吻對駕駛員說:“航向320度。”陳修文一驚,說:“不對吧,你不是說要到北戴河去向首長匯報嗎?320度,正好相反啊?”此時,沙河機場和西郊機場已向飛機發出呼叫,周宇馳掏出手槍威脅:“不準回答,不準開燈!”陳修文沒有說話,表麵上按照周宇馳要求的做,可暗暗下了決心:一定要想辦法生擒這夥賣國賊,把他們交給黨和人民審判!空軍指揮所已經發現了這架飛機的航向———直奔中蒙邊境,便把情況如實匯報給了周總理,周總理當即命令:“把直升機截回來!”

空軍的殲擊機疾速起飛,可由於能見度太低,直升機上又沒有燈光,殲擊機找不到目標。

不過,能見度低卻給陳修文創造了一個絕佳的駕機返航的機會。當時3685號直升機已經飛到了張家口上空,眼看離中蒙邊境不遠了,陳修文裝作很著急的樣子:“油量不夠,下去加油吧。”說著便推著駕駛杆往下降,可狡猾的周宇馳立即威脅道:“不能降落!往下降誰也別想活!”接著又說:“林副主席已經坐三叉戟去烏蘭巴托了,你們不要怕,出了國境就行。”

陳修文見迫降不行,便準備左轉彎返航。正在這時,一架殲擊機正好從直升機的下方飛過,陳修文便說:“有飛機攻擊我們。”趁周宇馳驚慌地四處張望之時,陳修文關掉了磁羅盤照明燈,並把羅盤撥了180度。警覺的周宇馳忙問:“方向怎麽變了?”陳修文就說:“有飛機攻擊我們,做機動飛行。”周宇馳發現羅盤針上指針不對,陳修文說:“羅盤故障,失靈了。”

就這樣,陳修文靠著機智與勇敢,巧妙地將飛機又開回了北京。當周宇馳又看見北京城的燈光時,大叫:“怎麽前麵是北京?怎麽又回來了?”陳修文卻冷靜地說:“不是。”周宇馳取下耳機,絕望地怪叫著:“你騙我!你騙我!”可已經來不及了,這架直升機在加滿油的狀態下一次最多飛行700公裏,現在已經飛了600多公裏,再也無法飛出國境了!陳修文露出了勝利的微笑。

黎明前的黑暗

飛機在沙河上空連轉了幾圈,周宇馳迫於無奈,隻好同意飛機降落在懷柔縣山區。當直升機下降到離地麵還有20米時,陳修文猛地轉身撲向周宇馳,周宇馳早有防備,對著陳修文連開了兩槍。陳修文倒在血泊中。

世界雖大,但已無這些叛徒的容身之地。周宇馳和兩個同黨相互攙扶著走了一陣子,周宇馳累得實在不行了,就坐在高粱地裏呼哧呼哧地喘粗氣。過了一會,周宇馳沮喪地說:“看樣子,走是走不了了,咱們今天要死在這裏了。”三個人沉默了一陣後,周宇馳又說:“死有兩個死法,你們怕的話,我先把你們打死,然後我自己死,你們不怕的話,我們都自己死。”兩個同黨看著周宇馳那黑乎乎、惡狠狠的麵容,都愣住了,其中一個說:“還是自己死吧,你喊一、二、三。”另一個同黨點點頭,算是同意。

黎明前的山區靜得出奇,四處既沒有人語鳥鳴,也沒有車馬之喧。三人平躺在高粱地裏,隻聽見周宇馳有氣無力地喊道:“林彪萬歲!林立果萬歲!一、二、三!”緊接著是三聲清脆的槍響。周宇馳和一名同黨頓時腦漿迸裂,結束了罪惡的生命,而另一個同黨卻將槍口舉向天空,放了一空槍。

周宇馳36歲的人生悲劇,就這樣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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