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搞政治的心胸是十分狹隘的。他擁有的就不準別人再擁有,他做過的就不準別人再做一遍。他是搞小組織起家的,先搞小組織,繼搞大團體,最後搞成執政黨,故深諳政治組織的運作技巧,深知政治組織所可能蘊藏的巨大能量。為此,他很鍾愛他的黨,並引以為自豪,稱之為“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但不能容忍別人也來發展組織,也來以組織力量與他分庭抗禮。任何政治組織, 隻能甘為中共的附庸才能生存。而任何獨立於它的政治組織,不論它們是否采取和平表達方式,都會被毛政權視為非法團體或反動組織,都予以嚴厲懲處,通常還要將其首要者處以極刑。在共和國的嚴刑峻法中,“反革命組織罪”是一切罪中之最。
先秦時,墨子聽說有一個叫駱滑厘的人很“好勇”,便去詢問究竟。駱勇士答道:我隻要聽說什麽地方有勇士,就一定趕去把他殺了。墨先生聽後不禁感歎:天下人莫不是揚其所好、抑其所惡,可駱某如此行事怎麽能說是“好勇”呢?隻能說是“惡勇”。(《墨子"耕柱》)即是說,這個所謂的“勇士”,並不真正崇尚勇敢,而是十分厭惡勇敢;這種所謂的“勇”建立在對勇的否定上,故是一種具有強烈排他性的勇,一種不能容忍勇的勇。
老人家與駱勇士很有些相似。他善於經營組織,但不容忍別人也來經營組織。他頗能堅持自己的觀點,但不容忍別人也來堅持自己的觀點。他盛讚他的黨人能夠英勇不屈,但不容忍他的對手也能夠威武不屈。國民黨的劊子手還允許一些臨刑的共產黨員高呼革命口號,但毛澤東的執法隊決不讓那些臨刑的不屈者說出一個字來,為此,竟去割其喉管(張誌新,遼寧,1974年)、縫其嘴唇(史雲峰,長春,1976年)、用竹簽穿連其下顎與舌頭(李九蓮,江西,1977年)。在他這裏,缺少的是尊重對手的君子氣度,缺少的是惺惺惜惺惺的勇者情懷。
(注:本文節選於單少傑所著《毛澤東執政春秋》一書)
附視頻:葉飛的傷腿與粟裕的神射//毛大帥微笑著遞出的”小鞋“//徐帥威武—— 細說1958年整肅粟裕大將之謎(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