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曾經非常成功,90年代末開了幾個IT培訓班,掙了很多錢。之後買了十幾個房。08年金融危機大概受了點影響,不知啥時候開始沉迷於賭博,12/13年開始租房,至今也沒走出來。不管怎麽說,他是個好人,得意時不忘形,還幫助過一些人
B和C,普通人,有份工作,都離了兩三次婚,生活不像樣了。在美國真的是別輕易結婚要孩子,離婚要你命
D,很聰明的人,山東農村長大,靠自己的努力,上學,工作,身體不太好。大病後,老婆孩子都走了,身家基本清零。現在在大學幹一份28小時的工作(因為身體原因,不能full time,28小時有了保險),不幸的人
E,女性,這是太太認識的人,在國內曾經混的不錯,快50了,不知為啥來美國,婚姻上高不成低不就,在美國謀生又缺乏技能,收銀、餐館、加油站都幹。挺不容易
F,大學同學,學文科的,64之後就投身民運。90年代末我曾經勸他學個計算機混份工作,不了了之。他一直單身,棲身於紐約的地下室,對於他的事業仍然充滿了信心。祝願他好運
G,也是學文科的,民運人士。30多年前也是意氣風發的,我感覺生活把他折磨的就是混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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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是比較不幸的人,從人來說,大多是好人,也許是沒有選擇對,也許是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