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2月4日發生的海城地震因科學家所謂“成功預報”和政府發出臨震提醒,一直被地震預報愛好者和民間科學家提起。在此後近四十年的時間內,“海城經驗”幾乎成真理和衡量標尺。在總結海城成功預報地震的一書《一九七五年海城地震》稱海城地震預報符合地震預報的“長、中、短、臨”四階段預報模式,都不是完全建立在科學推理的結果上,而充斥著偶然性和牽強附會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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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短期預報”
被後來宣傳認定為海城地震短期預報是,顧浩鼎在1975年1月全國地震趨勢會商會上的發言。他的發言指出,根據金縣的水平異常和大連的地磁異常,他預測在該區域“半年甚至一兩個月內,會有6級地震”。
實際情況一:顧浩鼎發言當時未被采納
在全國地震趨勢會商會上,顧浩鼎的發言並未被采納。大會結論改為“一年內會有5至6級地震”。既然大會當時並未采納顧浩鼎的預測,何來後來的“顧浩鼎的發言是短期預報”的結論?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官方並沒有正式發布短期預報。
實際情況二:“短期預報”區域也不包括海城
同上文所提到的中期預報一樣,所謂的短期預報是基於中期預報的證據所做的預報,預報範圍僅限於“渤海北部的金縣-大連”區域,並沒有包括海城在內。
所謂“臨震預報”
遼寧省地震辦主任朱鳳鳴在2月4日零時30分向省政府提交的《地震情報》第14期中,明言“震級尚在不斷加大”和“很可能後麵有較大地震”,這些被宣布為海城地震的臨震預報。官方的說法是,省政府於1975年2月4日“得到該日將於海城附近發生強震的預報”。
實際情況一:未預測地震“馬上”發生
根據2004年,四位地震專家王克林、陳棋福、孫士鋐和遼寧省地震局王安東的調查顯示,1975年2月4日,遼寧地震辦沒有一個工作人員認為,他們預測在那一天內會發生地震。朱鳳鳴提交的報告中,“較大地震”發生的時間尺度是一兩個星期之內,而非“馬上”。
實際情況二:省領導行政命令成巧合“預報”
當朱鳳鳴上報至革委會副主任華文時,華文立即要求“你們最好確定個地點,由我們通知有關縣市到那裏集合,立即研究防震措施和布置防震工作”。在當時特殊的曆史時期內,華文的行政決定,陰差陽錯地實現了海城地震的省級預報。
實際情況三:未預報前人員已撤離
由於2月3日傍晚至2月4日晨的頻繁地震,一些山牆和煙囪已經倒塌。所以,一些公社和個人在沒有收到上級要求的時候,已經自行疏散了。
“臨震預報”的證據
前震頻繁:從2月3日18時38分到2月4日17時39分,海城共發生地震33次;其中2級到2.9級地震9次,3級到3.9級地震8次,4級到4.9級地震2次。
實際情況一:小地震後出現大地震概率低
據美國地質調查局的統計,一次地震之後,3天內在其附近發生一次大地震的概率隻有大約6%。這一概率在地震預測中是毫無借鑒意義的。每年全世界範圍內發生4-5級地震的平均次數多達萬次。如果把這些小震都當作是大地震的前震去預報,將會導致難以計算的誤報和恐慌。
實際情況二:大地震前有前震概率低
大部分大地震發生前都沒有前震,隻有大約10~20%的大地震有前震。依靠前震來做地震預報是不可能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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