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代甲骨文中已經有計數符號,任何數字都可以用一個符號表示,而不需要用兩個或多個文字表達。例如三萬,隻是在萬(蠍子類動物的象形)的尾巴上加三道。
2)羅馬數字是公認的最早的而且至今仍然在使用的計數符號。
3)所謂阿拉伯數字其實是印度數學家在公元前500年左右發明的,一直到公元後700年才被入侵的阿拉伯人發現並傳到阿拉伯半島,然後又傳到歐洲。公元1500年左右在歐洲普遍使用。
4)阿拉伯數字在1200年左右傳入中國,但當時中國人認為和中國流行的算籌符號比並無明顯優勢,所以沒有得到重視。
5)武則天時開始數字大寫(壹、貳、叁等),朱元璋時改進,並要求在賬目記錄中使用。
6)中國民間商人用蘇州碼子,從何時開始不詳,現在香港還在用。
7)光緒元年阿拉伯數字再次引進並且逐漸被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