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兒子都被槍斃,最有可能是共犯,但在同一支部隊裏當營長和排長的概率並不大,怎會一同做案?這案子其實挺蹊蹺的。
所有跟帖:
• 要是兩人分別做案,而且都做成死罪,這得是什麽樣的“心有靈犀一點通”啊! -煙鬥狼- ♂ (0 bytes) () 01/23/2021 postreply 02:04:29
• 你這是封建社會殊連九族的思維。兒子犯法隻要老子不知情沒有庇護,何當之罪? -多哥- ♂ (0 bytes) () 01/23/2021 postreply 08:32:07
• 這話是後來與地方政府了解之後才說的。你是如何這般輕易地混淆原則問題? -多哥- ♂ (0 bytes) () 01/23/2021 postreply 08:43:11
• 我隻是在推測幾種可能性,混淆什麽了?你有更合理的推測,也可以端出來。 -煙鬥狼- ♂ (0 bytes) () 01/23/2021 postreply 08: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