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毅的每月2到6塊大洋是“菜金”,那時俗稱“夥食尾巴”,也就是每月的夥食費的剩餘,月後分給個人。當然陳毅的夥食標準高於士兵,是小灶。那時共軍夥食標準分三等,士兵、團級幹部和高級首長的小灶。士兵、低級軍官是大灶,中級軍官也是大灶,差別不是很大,高級軍官的小灶要好些,但也取決於高級首長的愛好,比如林彪是小灶,但吃的特別簡單,白菜豆腐就足以,不如士兵低級軍官的大灶,林彪的廚師也著急,試著做幾樣魚肉菜,但這菜怎麽端上林彪的桌子上,又怎麽端回廚房,林彪一筷不動,這麽幾次,廚師不敢再做了,廚師說,好像我們自己饞了,打著首長的旗號改善夥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