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初期,軍隊有二五八團的規定。意思是幹部要結婚,必須同時滿足二十五歲、八年軍齡、團級這三個條件,並且結婚對象必須是現役女軍人。
實話說,全部符合上述規定很難,更何況多數幹部收入低經濟條件差,實力也不允許。
因此當時部隊的真實狀況是,大部分中基層幹部早超了當時國家十八歲就可結婚的規定,但卻都無一例外地打著光棍。
大授銜不僅給予了開國軍人們以終身榮譽,同時它也極大地提高了軍人尤其是基層軍官的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
授銜後,軍官薪金製開始替代部隊原先的供給製。以準團級幹部為例,授銜前津貼隻有三十八元,實行薪金製後就有了固定的一百七十五元,提高了四倍。
這麽高的薪金,令很多幹部始料不及,曾經困擾軍人的營養不足和經濟待遇差的問題也就此迎刃而解。
授銜後的軍人形象也大為改觀。
新軍裝氣派威武,尉官為棉布料,校官為毛料海軍呢,將官為毛料馬褲呢,所有軍官均佩戴斜肩寬武裝帶。穿著新軍裝,軍人們走在大街上特別精神,一個個昂首挺胸,神采奕奕。新穎美觀的裝束,以及當時解放軍一貫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給軍人的形象加了不少分。
軍人待遇和社會地位得到提高的同時,組織上對幹部的結婚條件也放寬了。
結果軍官一下子成了社會上擇偶挑選結婚對象的香餑餑。
在當時城市的女青年中,曾經一度流傳這樣的說法:大尉太老,少尉太小,上尉不好找,中尉剛好。
以上海軍醫大學為例,約有三分之一的營、連級男學員都沒有結婚。他們大多在二十六歲至三十歲左右年紀,卻已經有十年以上的軍旅生涯,幾乎每個人都有一種與實際年齡不太相符的成熟幹練,他們的學曆、工資更為地方同學所不及,因此很快就成了上海女大學生的最佳選擇
來源: 不惑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