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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憲法規定年滿35歲的中國公民就可以當選國家主席,林彪為什麽就不可以獲得憲法規定的權力?
來源:
bayroam
於
2019-01-28 00: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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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山會議前後憲法並沒有修改。
林彪不要說到底有沒有想當國家主席。就是想又怎麽樣?
毛澤東可以反對,但不應以此作為林彪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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