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現在流行多夫多妻?政府還認可(組圖)

來源: 君臨萌萌噠 2018-11-04 16:31:4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982 bytes)

加拿大現在流行多夫多妻?政府還認可(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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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路邊偶遇個灰熊、獅子的已經不是新鮮事兒了,很多華人朋友表示近兩年來最令他們吃驚的是加拿大有很多人是“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甚至“多夫多妻”也有...
 



第一次聽到這種事真是雷得小編裏外都焦了...
 

在加拿大?多夫多妻?這可能嗎?假的吧?

真的!

甚至在今年6月,紐芬蘭省的法庭還受理了一個案件:

在紐芬蘭省,一個名叫聖約翰(St. John)的家庭,有2個爸爸,1個媽媽,1個孩子。

一直以來,聖約翰一家並不存在婚姻關係,但是這兩男一女卻在一起生活了很久,

他們三人都是“一妻多夫製”的讚成者。

2016年女主角懷孕了,

但是她並不知道自己肚子裏懷的,是誰的孩子。
 

兩個爸爸也沒有不滿,哥倆表示:

非常樂意接受成為“共同父親”這一角色。
 

然而,當他們試圖給新生兒填寫出生證明的時候,問題來了。紐芬蘭省當局隻允許填寫2個監護人的名字,也就是孩子的生父和生母。

都付出了感情的共同爸爸們覺得不能接受,

於是聖約翰一家把紐芬蘭省政府給告了!

定的什麽破法律。

真是一個理直氣壯的上訴理由啊

代表省政府的反方律師表示:根據紐芬蘭省兒童法,不允許有兩個人同時作為孩子的“父親”出現在法律文件上。而且也不應該有超過兩個人都被指定為兒童的合法父母。

然而大家可能都不知道的是:

雖然兒童法不允許一個家庭有多個“父親”“母親”,

但加拿大的法律卻是允許多夫多妻存在的!

紐芬蘭省法官Robert Fowler判決,聖約翰的家庭合法,兩個男子都是孩子的合法父親,同時省政府敗訴了!

法官並表示,這樣“對孩子好”!
 

“因為時代在不斷變化,家庭結構和關係也逐漸日益複雜,原有的法律規章也需要更新了。”
 

我一點都不覺得“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甚至“多夫多妻”對孩子有任何的害處。
 

其實這並不是加拿大曆史上

第一次承認3個合法監護人的案例。
 

早在2007年,安大略省法庭就承認一對女性同性戀戀人同時成為孩子的合法母親,盡管孩子已經有了一位法律承認的父親。但是與紐芬蘭省受理的此案不同的是,這三個人除了是孩子的監護人之外並沒有在一起。

這也就意味著,像一妻多夫這種三角關係的家庭被紐芬蘭省法院宣判合法,

是加拿大史上第一次!

而且很大程度上也會影響著日後相似情況案件的審理!

案件之後,有律師呼籲加拿大政府應該出台更完善的法律,配合隨著時代變化而發展的新型家庭關係。

安省去年出台了“All Families are Equal Act”,表明了對多元家庭的支持。

BC省市民也用行動默默支持,

UBC大學很多學生都公開讚成多夫多妻的生活,認為這是現代社會更自由的一種戀愛和生活方式。

加拿大很久之前就開始搞“common law",不需要結婚,不需要法律文件,就可以做一對“快活神仙眷侶”。
 

如果說“commom law”我還很認同,但是下麵的我,開始慌了:

“同性戀的天堂”,

如果你不愛異性,隻求真愛,那就來加拿大吧!
 

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高票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提案。也就是說,加拿大的同性戀伴侶可以結婚了!

加拿大幹脆把每年的七月定義為“自豪月”,驕傲大遊行什麽的說來就來,溫哥華、多倫多、蒙特利爾……我們一起加入到同誌的狂歡中!
 

如果說“同性戀合法”我稍微有一點點慌,下麵這個我真是慌了!

“群婚者的天堂”,

如果你覺得兩個人太寂寞,愛一個人太單調,那就來加拿大吧!
 

群婚(Polyamory)指的是一種非常開放的婚姻方式,即婚姻的雙方,都可以擁有多個伴侶, 並且是在合法的婚姻關係裏。

近年來,加拿大爭取“群婚合法化”的隊伍越來越壯大了,在2016年,加拿大家庭法研究院首次在全國範圍內,針對群婚家庭做出調查,發現其數量和影響力已經不容忽視。

調查一共接到了550個群婚者的反饋,他們多集中於BC省和安省,其次是阿省。這些人中有一半以上同其他兩人保持伴侶關係,其中有23%還有孩子同他們一起居住。

不過,大多數群婚者並不住在同一個屋簷下,而是分開住在兩個房子裏。有不完全統計,

目前溫哥華至少有2000人處於群婚狀態。
 

值得注意的是,本國的大多數群婚者的受教育和收入水平高於加拿大平均水平。他們中的三分之一的人,正在通過各種方式推動法律認同,以確定關係中的每一個人的家庭責任。

很多經曆過或者正在處於多元關係的人發聲:

其實我們和正常兩個人在一起沒什麽不同。隻是多一個或者多兩三個個人一起生活而已,白天也是照常上班,下班回來晚上遛遛狗看看電視。這樣挺好的,不用互相欺騙,大家都不會有所隱瞞。
 

如果哪天“群婚”合法了,

那還有什麽隔壁老王,

大家都是和睦一家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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