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侄為嗣,曆史上比比皆是,符合宗法製度;立女為嗣,連女皇武則天都不敢,隻能在立子(異姓)和立侄(同姓)間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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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說的不限於“皇位”,也包括爵位、家產等。
-無名-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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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25 postreply
14: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