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汪精衛是漢奸的話,那麽,派特務潘漢年、關露等與日軍和汪偽勾結,並出賣國軍情報的毛澤東也是漢奸!

本帖於 2025-09-14 14:06:1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精木 編輯

毛澤東勾結日軍這件事,是如何泄密?說起來,還是在文革時期,紅衛兵發現的

https://youtu.be/QaMs_gjWQkk?si=52hFZCZNHkELCtis

在下麵這個圖表裏,幾個曾替中共接觸日軍和日本特務的潘漢年、袁殊、楊帆、關露,都遭到長時間關押,下場悲慘。

“中共特務和日軍共謀”的關係圖。

[1] 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2015/12/151225_japan_professor_book

 

關係圖的左側是受毛澤東密令而行動的中共特務代表的人名和命令係統,右側是中共特務接觸的日方組織或個人。

重申一遍,中共特務接觸日方人員就是通過國共合作由蔣介石領導的重慶“國民政府”的軍事情報高價賣給日本,讓蔣介石國民黨軍隊弱化,從而在中日戰爭結束後,毛澤東坐收漁翁之利奪取天下。

此外,我找到了證明當時弱得和國民黨軍隊無法相提並論的共產黨軍隊在中日戰爭期間為發展壯大,故意讓中日戰爭拖長的證據,也有共軍向日軍提出“請求和共軍實現一部分停戰”的證據。

維基上關於“潘漢年”的生平:

潘漢年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對日抗戰

1937年9月,潘漢年任八路軍駐上海辦事處主任。期間,為首版《毛澤東自傳》題寫書名。上海淪陷後,撤往香港。期間,潘漢年指示袁殊接受杜月笙的介紹及戴笠的委托,成為軍統局上海區國際情報組少將組長[24]。年底赴香港,與廖承誌籌建八路軍香港辦事處。1938年9月,潘漢年回延安任中共中央社會部副部長。1939年赴港從事情報工作。1939年秋,中共中央社會部任命潘漢年組建領導設立華南情報局[31]

接觸岩井公館

中共代表潘漢年在袁殊引薦下與日本駐上海領事館岩井英一會麵,岩井要求中共與日本、東南局雙方情報相互交流,潘漢年答應會幫“岩井公館”(專門搜集重慶、英美情報的單位)在香港搜集關於英美、國軍的資料[32]:96-113。隨後岩井英一協助潘與汪政府的影佐禎昭會麵,雙方達成了互不侵犯的基本共識[33]。1940年在經過饒漱石同意之下潘漢年與李士群取得聯係,開始與新四軍展開交流合作[34]。1941年潘漢年住進李士群的私人寓所[35],同年李士群成功捕殺國民政府最大地下抗日組織(上海區書記齊慶斌),戴笠:“李士群阻撓國府在淪陷區實施各種政策,凡足以獻媚日敵者,無所不用其極。另在杭州設無線電台,專偵察我軍事行動,實為抗戰以來罪大惡極之巨奸。”[36]陳恭澍對李士群與中共聯手感到痛心:“七十六號(汪政府下以李士群為首的組織)”是殺人不眨眼的,他們是一夥漢奸、強盜、流氓及共黨份子組成的罪惡集團,以往人們以為“七十六號”隻是一個罪惡的淵藪而已,但很少人了解,它還在暗中掩護共產黨地下活動,並協助共黨份子直接、間接打擊國民政府抗日工作人員[37]。岩井英一的回憶錄《回想的上海》中說,“事實完全相反,是中共特務把通過國共合作得到的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軍隊的情報提供給日方,目的存在弱化國民黨的意圖”[38][39]。1943年6月25日,陳布雷呈給國民政府中央的電報指出:“共黨潘漢年現充新四軍代表,由李士群之拉攏,在京滬江淮一帶公開活動與敵偽交往頻繁,延安代表馮延壽(實際上其為饒漱石的人)(化名)在南京與日軍及汪精衛洽商政治停止摩擦、軍事停止衝突、物資相互交換等。” [40]1943年9月5日,毛慶祥呈給國府中央的電報:“敵方(日本)極力獻媚蘇俄,企圖完成聯俄聯共政策,尤其希望在中國聯絡共產軍牽製國民革命軍作戰之兵力,現奉日軍命令汪逆精衛會見八路軍毛澤東代表進行談判,而潘漢年早與汪偽正式談判妥協,且由汪偽介紹潘漢年與日軍領袖見麵,東條認為此舉是與東軍聯俄互相配合之行動,但駐南京之日軍總司令長官畑俊六大將則堅持反對聯合。”[41][42][43]

1938年,日本駐上海領事館成立“特別調查班”。袁殊此前作為報社記者與領事岩井英一長期保持信息互換關係,因而被招入作為少有的中國籍情報員。“特別調查班”後來成為了專門搜集重慶、英美情報的情報單位“岩井公館”。[24]

1939年,袁殊按照軍統指示暗殺七十六號負責人李士群,不料軍統上海站站長王天木叛變導致袁殊被捕。岩井英一以袁殊外務省情報人員身份說服日本“梅機關”首腦影佐貞昭,將袁殊轉回外務省,並要袁殊寫下《興亞建國論》,公開與日本人合作,並要求袁殊負責組建“岩井公館”。潘漢年案中,許多人寫信指責袁殊為漢奸,但袁殊堅稱為潘漢年所指使。[24]

後潘漢年在袁殊的介紹下以“一位叫胡越明的關心國事者”的身份與日本駐上海領事館岩井英一會麵[24],岩井要求雙方情報相互交流,潘漢年答應會幫“岩井公館”在香港搜集情資[44]。袁殊稱自己未經潘漢年同意即披露了潘漢年的真實身份,而岩井英一並未點破“胡越明”的身份,雙方心照不宣地進行信息交換,這一點日後被指認為袁殊的“重大政治錯誤”[24]

於是潘漢年開始定期向日方匯報重慶、國軍、英美動向,同時把日方情報交流原始電報傳回延安[45]。1941年12月,日軍攻占香港,由於岩井與潘的合作關係,中共在香港的地下工作人員得到岩井領事館的護送,潘漢年移往上海並取得日方簽發的特別通行證[46]。隨後岩井英一協助潘與日本特務機關梅機關機關長影佐禎昭會麵。[47]潘漢年在與日本駐上海領事館岩井英一建立合作後,日本外務省開始由機密費中撥款,向中共提供總額超過2500萬美元的活動經費;後來潘漢年提出雙方停戰的要求,岩井英一便讓影佐禎昭與其會麵建立與日軍直接合作的基礎[48]

1940年,袁殊應邀訪日,根據多方情報與日本間諜活動判斷,指出日軍將進攻東南亞而不是配合蘇德戰場。這一情報經由潘漢年傳回延安轉告蘇聯。蘇聯自此可以將東線對抗日本的40萬兵力悉數調往西線對抗德國,事後蘇聯向中共表示了感謝。[24]

出入七十六號

1940年,在經過中共中央的同意之下,袁殊引薦潘漢年與七十六號首領李士群取得聯係,開始與中共展開交流合作[34]

1941年12月,日本對英美法宣戰上海租界淪陷,潘漢年決定親自與李士群會麵,地點在於李士群的私人寓所,共同參與會麵的人還有:李士群太太葉吉卿、袁殊。後有稱,潘漢年住進李士群的私人寓所[35],胡均鶴隨後開始負責潘漢年的保衛工作以及潘與李的聯絡工作[31]。同年李士群成功捕殺國民政府最大地下組織,上海區書記齊慶斌、區長陳恭澍被捕,戴笠痛恨李士群,稱“李士群阻撓國府在淪陷區實施各種政策,凡足以獻媚日敵者,無所不用其極。另在杭州設無線電台,專偵察國民政府方麵軍事行動,實為抗戰以來罪大惡級之巨奸[36]。”

1942年4月,潘漢年與李宅再度會麵,李士群為表誠意,透露了對蘇北根據地進行“掃蕩”的軍事計劃,還要求胡均鶴給予潘可支票簿以便資金獲取,潘漢年婉拒未果,隻得接受[31]。同年9月,李士群經潘漢年委托協助“幾個助手”前往蘇北新四軍根據地,李士群答應將潘漢年及時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劉曉及王堯山等人護送到蘇北。11月,潘漢年一行共五人至鎮江,胡均鶴與汪偽鎮江特工站站長劉毅接車,王堯山頗為緊張,指認胡為中共叛變者。潘漢年回應:“胡均鶴、劉毅雖然都是共產黨的叛徒,但他們都是被國民黨抓去後嚴刑拷打下自首叛變的,對國民黨不會有好感,現在又落水做了漢奸,明知沒有絲毫前途,因而想為我們黨效點力,爭取黨的寬大。”翌日清晨,劉毅護送一行人過長江抵達儀征,一路護送到羅炳輝將軍駐地附近。[31]

會見汪精衛

1943年4月,為刺探日軍對新四軍根據地掃蕩計劃,新四軍政委兼中共華中局書記饒漱石派遣潘漢年前往上海負責情報工作。旋即潘漢年前往上海與胡均鶴見麵,請求與李士群見麵,胡均鶴陪同潘前往南京李家,因李外出會見汪精衛未能見麵,隨即開車前往汪公館,在李士群安排下與汪精衛會麵。尹騏撰寫的《潘漢年的情報生涯》中描述稱,汪精衛向潘漢年表達了請求共產黨參與其政府治下的議會政治,表示共產黨不應該和獨裁的蔣介石聯合,但是潘漢年斷然拒絕之[31]。根據王明回憶,“潘漢年是饒漱石根據毛澤東的命令派去和日軍與汪精衛談判的代表,而胡均鶴則是前日占區和汪精衛的談判代表。”[49]。但檔案顯示,毛澤東是在親耳聽到潘漢年否認後才發文親自替他辟謠。這表示潘漢年會見汪精衛是其個人行為,明顯與王明的說法不符。

隨後胡均鶴陪同潘漢年返回上海,潘漢年以遊走新四軍和日占區的商人胡越明的身份介紹會見了李士群的軍事顧問、日本華中派遣軍謀略課長都甲大佐。會見中,他們各自說明了自己的看法,就日軍與新四軍和平共存互不侵犯達成初步共識[50][51]。有人懷疑,在會見汪精衛的事後,潘漢年奉上了毛澤東的親筆信[52]

通敵叛國之爭議

對於與日偽機關合作,中共解釋說是為了收集日本秘密情報,為八路軍和新四軍與日軍作戰發揮了作用。但是岩井英一的回憶錄《回想的上海》中說,“事實完全相反,是中共特務把通過國共合作得到的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軍隊的情報提供給日方,目的存在弱化國民黨的意圖”[53][54]。此次會麵被國民黨情報人員獲悉,隨後國方以此宣傳並攻擊中共。毛澤東得到潘漢年親口否認後選擇了相信,於是親自發文為潘漢年辟謠此次會麵。然而事實上會麵確實發生了,潘漢年十二年來始終否認此事,隻在唯一的知情人胡均鶴被捕後才承認[27][55]

1943年6月25日,陳布雷呈給國府中央的電報指出:“共黨潘漢年現充新四軍代表,由李士群之拉攏,在京滬江淮一帶公開活動與敵偽交往頻繁,延安代表馮延壽(化名)在南京與敵軍及汪偽洽商政治停止摩擦、軍事停止衝突、物資相互交換等[40]。”1943年9月5日,毛慶祥呈給國府中央的電報:“敵方(日本)極力獻媚蘇俄,企圖完成聯俄聯共政策,尤其希望在中國聯絡共產軍牽製國軍作戰之兵力,現汪精衛正替日本拉攏八路軍毛澤東代表,而潘漢年早與汪偽正式談判妥協,且由汪偽介紹潘漢年與日軍領袖見麵,東條認為此舉是與東軍聯俄互相配合之行動,但駐南京之日軍總司令長官畑俊六大將則堅持反對聯合[56]。”蔣中正電令:“有無潘漢年在偽方活動,交兩統(中統、軍統)局查報[57]。”

1943年10月7日,林蔚調查報告《呈複奸偽潘漢年與敵偽勾結情形》:“潘漢年在上海曾任十八集團上海辦事處主任,上海淪陷後仍潛伏於上海活動,據江蘇調流室本年3月13日報稱,南京偽方高級人員傳出消息,謂中共曾派潘漢年來甯洽談一次,內容結果汪精衛密不宣布;另據偽特工消息,謂偽之與中共在滬人員有相當聯係,偽特工並派胡均鶴經常來往蘇滬一帶,負責聯絡事情[58]。”陳恭澍對中共與日軍聯手感到痛心,指責共產黨利用七十六號進行地下活動,直接、間接打擊國民政府抗日工作人員[37]

潘漢年會見汪精衛一事先未向中共高層批示,事後影響巨大也未做檢討,直至1955年才向中共中央上書檢討。1945年,饒漱石以中共華中局名義寫信給毛澤東,稱潘漢年在工作中違反紀律,當時正要會見潘漢年的毛澤東並未理睬[13]。1955年,渡江戰役投共的多麵間諜、亦是潘漢年與汪精衛見麵的唯一見證人胡均鶴被捕,潘漢年後上書檢討此次會麵後,隨即被捕,毛澤東批示潘漢年從此不能信用,其與汪精衛會麵一事日後成為其毛澤東判定其有“內奸”罪行的重要依據[14][59]。潘漢年自己後來解釋,自己當時與饒漱石不和,畏懼自己因坦陳錯誤受到責罰,而選擇三緘其口[60]

第二次國共內戰

1945年4月參加中共七大,會後留延安中央社會部工作[61]

1946年3月赴南京參加中共駐南京代表團。9月赴香港。在港時期,參與組織李濟深沈鈞儒黃炎培馬寅初馬敘倫郭沫若沈雁冰等大批親共黨派及無黨派人士從上海等地轉往香港,然後由香港通過海上通道轉移到中共占領區[18][62],參與策動國民黨政府資源委員會和上海海關兩係統投降,參與組織國民黨中央航空公司和中國航空公司在港機構和人員投降[61]

1949年4月赴北平,5月赴上海,此後在上海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製委員會秘書長[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任中共中央華東局社會部部長和統戰部部長、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和第三書記、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1949年5月至1955年)[61][63],後因涉及內奸罪被捕入獄。

1951年4月29日,潘漢年和市公安局局長揚帆主持了中共上海市委在逸園體育場(今文化廣場)召開1萬餘人參加的大會,隨後對軍統保密局蘇浙特別站站長封企曾等9人進行控訴和公審,判處死刑。11月15日,潘漢年在市政府第十二次行政擴大會議上作《關於開展精簡節約運動的報告》,提出在市政府所屬各單位中迅速普遍開展精簡節約運動,進一步深入開展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 1952年,三反五反運動期間,潘漢年做“五反運動”動員報告,嚴厲指責資本家“忘恩負義、對黨和政府猖狂進攻”。[64]

秘密逮捕

1955年兩會期間,潘漢年隨同上海代表團前往北京參會[65]。過程中,袁殊到北京看望潘漢年,潘說:“凡是搞情報工作的大多數都沒有好下場,中外同行都一樣。[24]”在北京的會議期間,潘漢年向陳毅坦白了1943年與汪精衛的會麵始末以及對自己行為作出的檢討。陳毅翌日轉呈給毛澤東。毛澤東隨後批示:“此人從此不可信用。”並手諭:“立即逮捕審查潘漢年。”潘漢年即因內奸嫌疑,在上海代表團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時任公安部部長羅瑞卿北京飯店秘密逮捕[65][59]。一個月後,袁殊也因潘漢年的緣故被捕[24]

1955年4月,中共情報負責人李克農組織材料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報告,反駁潘漢年的內奸嫌疑論據[66]

  1. 中共中央有利用漢奸、叛徒、特務進行情報工作的指示,潘漢年奉命行事;
  2. 利用李士群、胡均鶴等爭議人物時,潘漢年均有正式的報告;
  3. 潘漢年提供的許多情報對中共中央是決策性的,對中共有功;
  4. 潘漢年參與了解的組織機密在任務中一直沒有被泄漏;
  5. 潘漢年的情報網絡在當時仍然極其重要,毛澤東、周恩來應知情。

陳毅李克農周恩來羅瑞卿等經手此事且負責過情報係統的官員對此次逮捕事件頗為意外,然而這些官員反對意見並未對案件起到多大作用,這件事情變為毛澤東一人拍板[27]。潘漢年被捕後,長期作為潘漢年情報活動上級的時任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對情報係統官員所言:“我同潘漢年交往的曆史最長,關係最深,我都不緊張,你們緊張什麽?[66]

1956年4月26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談到潘漢年時說:“什麽樣的人不殺呢?胡風、潘漢年、饒漱石這樣的人不殺,連被俘的戰犯宣統皇帝、康澤這樣的人也不殺。不殺他們,不是沒有可殺之罪,而是殺了不利。[52]”被捕後,潘漢年被長期關押,而遲遲不受到審判[66]。1955年,潘漢年被關押在公安部直屬功德林監獄;1960年3月,伺秦城監獄建畢,移送秦城監獄[55]

審判及釋放

1962年,最高人民法院終於在潘漢年被關押七年之後對其進行了審訊,並在1963年1月公開宣判[66][55]。同月,毛澤東在七千人參與的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有個潘漢年,此人當過上海副市長,過去秘密投降了國民黨,是個CC派人物,現在關在班房裏頭,我們沒有殺他。像潘漢年這樣的人,隻要殺一個,殺戒一開,類似的人都得殺。[67]”這次講話和前一次1956年談及潘漢年的講話,被部分人稱為“十殺潘漢年”[52]。然而這些講話中,反而都沒有提及要處死潘漢年,隻是說“殺了不利”等[52][67]

1963年2月3日,潘漢年又被送往北京市公安局團河勞改農場

當時公安部在審訊潘漢年時,羅列了三點罪行[55]

  1. 在1936年背叛黨組織,投靠國民黨;
  2. 抗戰期間投靠,充當漢奸,且會見汪精衛與日本情報人員;
  3. 中共解放上海後,在上海掩護敵對特務勢力,並向台灣供給情報,引發上海“二六大轟炸”。

而麵對指控,潘漢年隻承認麵見汪精衛是個政治錯誤,其餘概不認罪[55]。負責審訊潘漢年的檢察官彭樹華回憶稱,隻有公安部某位領導提審潘漢年時,潘漢年才對投靠國民黨的“罪行”認罪,據稱是上級人員傳話給潘漢年:隻要承認了就判刑,判刑了就釋放[55]

1963年1月,潘漢年案開庭,法庭上潘漢年無人辯護也無並未為自己辯護,因涉及國家機密采取不公開審判,隻有中央直屬機關和國家機關司局級以上的幹部才可旁聽,且少有地特地由香港購買錄音設備記錄此次審判[55]。1963年6月,潘漢年因“內奸”、“反革命”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彭樹華在審判書中陳列潘漢年的罪行:“抗日戰爭期間,被告人又背叛祖國,秘密投靠了日本特務機關,當了日本特務,並與汪精衛進行勾結賣國求榮。1940年春,正當抗日戰爭的艱苦時期,被告人對於擊敗日本帝國主義喪失了信心,認為中國共產黨很難與日本對壘,中國將會出現第三國局麵,想在日本方麵找出路,於是便在上海會見了日本特務、日本駐上海總領事館副領事岩井英一,親筆寫了為日本特務機關搜集情報的計畫,領了特別通行證,充當了日本特務……被告人投靠日本特務機關以後,又和汪精衛政權特務總部頭子李士群、胡均鶴陪同秘密會見了汪精衛[68][69]”。

然而宣判後僅僅一個月潘漢年即被釋放[66],後與妻子共同被安置在團河農場。1965年9月23日被假釋,按八級幹部待遇,每月發給200元生活費,享有自己的廚師和服務員,可以自由活動,可以進城探親訪友[27][55]

然而潘漢年案作為冤案卻是經辦案件的人所知曉的。經辦案件的彭樹華回憶潘漢年案件時,指案件卷宗清楚,但指控證據存在疑點,難以定罪而無奈是政治任務[52]。時任最高法院院長謝覺哉將潘漢年比作嶽飛,稱:“他主張抗金,卻被誣陷要謀反。難道當時沒有人知道嶽飛是被冤枉的嗎?當然有人知道。但在當時,宋高宗一心要和金人議和,所以誰能救得了嶽飛?”謝覺哉還評價說:“潘漢年案是很複雜的,涉及中央許多重大機密,直接領導潘漢年的是周總理康生,許多事情毛主席也是知道的,對潘漢年的處理,是黨中央定的。毛主席早有指示不判死刑。人不殺,就好辦了,是非功過,總有一天會弄清白的。”[55][70]

文革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公檢法等司法機關被暴動的學生衝擊,最高人民法院辦公樓被學生攻占,暴動的北京政法大學學生砸開了辦公樓中的檔案室。 1954年3月,毛澤東夫人江青收到上海發出的匿名信,詳細地指控江青在二三十年代上海如何叛黨變節的經曆與其它風流醜事,江青利用司法機關失靈的情形,指控二三十年代在上海活動而有可能清楚江青過去的楊帆饒漱石、潘漢年為反革命集團,要求逮捕[27][55]。1967年5月22日,潘漢年被重新關回秦城監獄[55][71]

1970年7月,潘漢年被正式宣判“無期徒刑”,並永久開除中國共產黨籍。[72] [73][27]

1975年5月29日,依照中央專案三辦的意見,夫婦兩人由公安部十五局所屬的專案組和秦城監獄共同派人,“解押”潘漢年從北京乘坐1次列車,於清晨到達長沙,稍作停留,便與3天前先期趕到的潘妻董慧一起,乘汽車送往湖南省第三勞改農場(湖南省茶陵縣洣江茶場)。[74]

去世與平反

1970年審判時, 潘漢年已罹患肝癌[72][73]。1977年化名“蕭叔安”的潘漢年在長沙勞改期間病亡,享年71歲,未能在死前恢複名譽[27]

1979年,從文革中恢複職務、擔任剛成立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人的陳雲負責曆史冤假錯案的平反工作。陳雲曾多次表示潘漢年的判刑是有問題的,並且認為自己身為1936年的國共談判的知情者,隨著當年的人物一個個逝世,若不發聲則再無人知曉真相,遂開始著手聯係當年的當事人,為證明潘漢年清白組織材料[75]。過程中,1979年10月24日,陳雲因患重症需要手術,手術當日告知前來醫院看望的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自己對潘漢年的案件放不下心。陳雲囑托姚依林將一封信轉交給胡耀邦同誌,要求複查潘漢年案,稱自己希望在有生之年見證潘漢年的平反[75][76]

1980年11月3日,廖承誌在討論《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內容時,表示:“我認為應當給潘漢年平反!”並且羅列了種種案件中的可疑之處,隨後向陳雲寫信闡明自己的觀點立場。與潘漢年在華中情報部共事的胡立教也對潘漢年案提出反證:“潘熟知我們黨通訊密碼的規律和方法,如果他是‘內奸’,就不可能不向敵人透露,而確鑿的事實是直到全國解放,無論國民黨和日偽係統,始終不知道我們的這一機密。”1980年底,陳雲告知公安部,要求調閱潘漢年案的卷宗材料;1981年1月,要求公安部整理一份案件處理過程梗概送往中紀委。同時陳雲還要求夏衍廖承誌等過去與潘漢年有較為密切關係的同誌寫材料呈交中紀委。[75][76]

1981年3月1日,陳雲寫親筆信給鄧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趙紫陽等人,並附廖承誌信件,建議對潘漢年案複查,鄧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趙紫陽同意複查。1981年11月8日,中共中央黨史資料征集委員會在北京召開“中央特科”黨史專題座談會,邀請當年健在人員進行座談。各項調查後,認定潘漢年內奸罪名不成立,要求恢複其名譽[75][76]。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隨後正式發出了《關於為潘漢年同誌平反昭雪恢複名譽的通知》紅頭文件,指出:“潘漢年同誌幾十年的革命實踐充分說明,他是一個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卓越的無產階級革命戰士,久經考驗的優秀共產黨員,在政治上對黨忠誠,為黨和人民的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為其公開恢複名譽[16]

潘漢年的墓地位於上海福壽園[77]

別名

化名潘健行水番三郎嚴凱胡星胡X寶蕭淑安等,筆名漢牛潑皮潑皮男士天長汗年愛仙亞靈亞林潘亞林荊溪移山蕭愷蕭開小開小K小孩胡越明楊濤嚴靈等。[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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