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空巢,我家兒女們離巢。
老公的妹妹的兒子 Nathan 在夏威夷,說到這個孩子的故事,嗯,回頭看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事兒,但是當年就是大事。
當年,這孩子的父母大學期間一見傾心,結婚,產子。。。然後離婚,父母各再組織家庭。
長話短說,這孩子在少年時代與祖母一起生活。
回過頭來講我們每年的夏威夷旅行,就是選在這孩子的生日。
那時候,這家夥已經成家立業,開始了他自己的人生。
我們每年都是租同一間小旅館,步行的距離就可以去到 Nathan 上班的地方。
我們一般住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就像自己的家一樣的過日子,心裏惦記著不遠處上班的孩兒。
我倆每天找一件事做做,比如沙灘上看海龜,沙灘上看人家潛水用箭逮魚,又比如礁石上招魚玩。
坐在礁石上,泡在水中的雙腳互搓,這樣的響聲(如果有的話)吸引魚兒。
搓,搓腳。不一會,水中一群小魚遊來,它們喜歡啄食你的腳指,舒服。
然後,我們倆老就逗玩開了。
玩啥?有人的地方就有爭搶啊,搶魚群。
給魚兒爭寵,魚兒也笨,隻寵一雙腳的,一大群魚兒專寵一雙可愛的腳!所以呢,烏俄互相揮拳,也是因為中間的那群小蝦小魚,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