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運動與“抗美援朝”(29)
駁“三年來猖狂進攻”論
毛澤東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的批示說:“藉此給資產階級三年以來在此問題上對於我黨的猖狂進攻(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以一個堅決的反攻,給以重大的打擊。”這是中共發動“五反”運動的總綱,也是發動“五反”最主要的理由。當然,這也是毛澤東強加在民族資產階級頭上最嚴重的罪名。毛澤東的這個批示表達的是個什麽意思呢?意思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日起,民族資產階級就一直在對中共進行的猖狂進攻,而且這種進攻比國民黨蔣介石與中共之間的戰爭性質還危險和嚴重;意思是中國民族資產階級一貫的反動,一貫的反共;意思是共產黨沒有對不起資產階級,是資產階級忘恩負義。因為中共即使在奪取政權後也沒有把民族資產階級當成反動派,而是把他們作為“人民”一份子團結,可是民族資產階級還不領情,堅持反動立場不變,是可忍孰不可忍?毛澤東這樣說,是把中共擺在了受害者的位置。在這樣的理由下發動“五反”,中共不但可以在道德上占據上風,還可以博得大眾的同情。
毛澤東的這個批示,就“五反”運動而言是這樣的意思,就這個批示所包含的全部意思來說,則不僅止於此。更深一層的來推敲,其實它還含有準備推翻《共同綱領》,把民族資產階級作為反動階級清除出“人民”的行列的意思。因為民族資產階級一貫的反動,一貫的向黨猖狂進攻,難道還不是反動派?難道還不該把他們清除出人民的行列予以打倒?所以這是一個十分嚴厲的指責,十分嚴重的問題。指出這一點並非是我過度的妄猜,而是有事實根據的。毛澤東後來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日起就開始了社會主義革命,也就是說新民主主義革命階段結束了。這個說法和這個批示的意思是一致的。然而,《共同綱領》是建立在新民主主義社會基礎之上的,是新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的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剛剛兩年多一點,毛澤東就想要推翻《綱領》改變政體,這究竟是誰的過錯呢?難道是因為民族資產階級向共產黨“猖狂進攻”,才引起毛澤東想要改變國家政體的嗎?如果真是這樣,那麽不但中共進行“五反”是有理的,即使把民族資產階級消滅了也是資產階級咎由自取。因此,這裏需要澄清一個問題:即這三年來,民族資產階級究竟有沒有向中共發動過猖狂進攻?如果說這三年中確實有人在“猖狂進攻”,那末是誰在進攻?是什麽人向什麽人進攻?盡管,毛澤東現在是中共新皇朝的“皇帝”了,他的“金口玉言”具有雷霆萬鈞之力,無奈世界上還有比“金口玉言”更有力的東西,那就是事實。事實勝於雄辯,更勝於謊言!那麽事實又是什麽呢?事實告訴我們,這三年來確實有人在猖狂進攻,但不是民族資產階級向中共進攻,恰恰相反,是中共在向民族資產階級進攻。下麵請看事實:
事實之一:中共濫印鈔票,這是向中國人民包括民族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
我在前麵已經說過,中共建政初期一直以狂印鈔票作為支撐財政的主要手段。以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上海解放之日起算,在八個月不到的時間中,人民幣發行量擴大了三十四點五倍。從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一日發行人民幣以來,到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舊幣改新幣,舊幣一萬元換新幣一元,人民幣貶值了一萬倍。這是毛澤東也無法否認的事實。中共狂印鈔票,本身並沒有等值的黃金、白銀或實物做擔保,這就必然地要引起貨幣貶值,即俗稱的通貨膨脹。這是從一九四九年六月到一九五〇年二月全國發生四次大的物價漲風的原因。而這貨幣貶值、物價上漲所造成的損失,中共並不負責,這些損失是由全體中國人民來承擔的。所以這幾年來中共實際上是對全體中國人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劫掠。在這些被劫掠的人民中不單有一般的工農小市民,也包括了民族資產階級。相較而言,民族資產階級受害的程度比一般的工農小市民更嚴重,因為他們擁有的貨幣量比一般民眾要多,因而損失也就更大。所以這裏先不說別的,單就這貨幣問題而言,三年來不斷在“猖狂進攻”的人不是民族資產階級,而恰恰是中共自己,是中共在向人民進攻,向民族資產階級進攻。
事實之二:中共用稅收政策向民族資產階級猖狂進攻
政府與工商界的關係,對工商界是扶持還是打擊,是培育還是戕害,最能在稅收政策上體現出來。中共在奪取全國政權前,為了爭取民族資產階級的好感,一再抨擊國民黨政府橫征暴斂,是“民國萬萬稅”。如今中共執政了,可它在稅收問題上又是如何做的呢?民族資產階級的稅負是減輕了還是加重了呢?還有,建國後中共的稅收工作是否做得很差,以致被資產階級大大地鑽了一個空子,所以在“五反”中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商戶被認定在不同程度上犯了“偷稅”|“漏稅”之罪呢?
為了說清這個問題,讓我們先從中共的稅務曆史說起。據劉佐《毛澤東稅收思想和實踐初探》一文(劉佐,中國稅務報社總編輯。本文收入中央財經大學中國財政史研究所編《財政史研究》第六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中共早在井岡山時期就製定過《土地法》,其中有對土地稅的規定,基本稅率為百分之十五,但有特殊情況可以減少稅率甚至免稅。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共頒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稅則》,分商業稅、農業稅、工業稅三種。商業稅以資本額二百元到十萬元分十三個等級,分別征收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八點五的累進稅。這是中共征收商業稅的開始。從這個《稅則》看,中共從一開始就在稅收問題上明確地貫徹了一條階級路線,將普通農戶和富農分開,以不同的稅率征稅。普通農戶收獲的幹穀,從每戶每人四擔起征稅,而富農則從二擔起就要征稅。一九三三年九月十八日發布的《農業稅暫行稅則》,將貧農和中農的稅率定為百分之一點五至十八點二,富農的稅率定為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二十七點八,也凸顯了對待不同階級實行不同稅率的階級政策。不過那時候中共占領割據的地方還不多,而且政權不穩定,稅收也就不穩定。那時的財政收入就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第一號《訓令》承認的那樣:“蘇維埃政府的財政來源,最大部分應當是奪取敵人資材和對剝削階級(地主、豪紳、軍閥、官僚反動分子、富農和大商人等)的沒收和征發。”一九三二年七月十三日,中共修改《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稅則》,將商業稅資本額從一百零一元至五十萬元分成十四個等級,分別征收百分之六至百分之二十五的累進稅。此外,還另征營業所得稅。營業所得稅稅率多少不詳,但兩稅相加,估計最高稅率起碼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劉佐說這樣的征稅額度“大幅度增加了商人的稅負。”中共的稅收政策具有這樣鮮明的階級傾向,所以若要說誰對誰“進攻”的話,那麽可以說中共從最早割據時期起,就立場鮮明地在向富有階級、包括民族資產階級進攻了。
紅軍到達陝北以後,隨著中共軍隊和各種機構人員的擴大,財政開支也不斷增加。但根據地土地人口有限,稅源也就有限。中共為了保證財政收入,對根據地人民進行橫征暴斂,除了地主、富農、工商業者包括小商小販,即普通農民也不能逃脫此種命運。這裏舉兩個例子來說明。一個是陝甘寧邊區曆年征收公糧的數字。在一九三七和三八年,邊區政府每年征收公糧一萬擔,但是到了一九三九年卻突然增加到五萬擔,一九四〇年又猛增到九萬擔,到一九四一年竟然增加到二十萬擔。五年之中,邊區的土地基本上還是那麽多土地,農民也基本上仍是那麽多農民,可上交的公糧卻增加了二十倍,這讓當地農民怎能承受得了!公糧猛增的原因是邊區的“公家人”人數激增。中共以抗日為號召,吸引了全國很多激進青年投奔延安。當時邊區總人口一百五十萬,卻要養活中共十萬“公家人”。以陝北的土瘠民貧,這樣沉重的稅賦農民實在難以承受。(一九四八年三月,陳雲在東北談物價飛漲原因,說到脫產人員太多會引起財政壓力問題,認為“在當時的經濟水平下,脫離生產人員超過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二就會帶來財政壓力。”當時東北的生產水平遠高於陝北,脫產人員尚且不能超過百分之二,而陝北脫產人員已達到總人口的百分之六點六以上。)因此陝北的老百姓與之前江西蘇區的老百姓一樣,對中共是怨聲載道卻又無可奈何。一九四一年六月三日,邊區在延安楊家嶺小禮堂開會,突然發生雷擊,參加會議的延川縣代縣長李彩雲當場被雷電擊中身亡。與此同時,有一位農民的驢子也被雷電打死。這位農民乘機發泄心中的憤懣,說:“老天爺不睜眼,雷公咋不打死毛澤東?”還有一例:一九四八年二月十八日,西北野戰軍司令彭德懷向中共西北局和中央報告,其中說:“據我們在延川城調查,全城征營業稅者十三家,無一家雇人勞動,均屬小本商販。一九四七年向他們征收營業稅,折合細糧三十石。如果按此征收,他們全部的貨物都不夠繳稅。實際上隻收到九石,約占全年營業利潤的百分之六十。”換言之,這十三家小商販全年利潤隻有十五石細糧,中共計劃征的稅卻要三十石,是全年利潤的兩倍。即使征稅人員“手下留情”隻征了九石,但征稅以後十三家人隻剩下六石細糧,平均每戶隻有零點四六石,如何教一家人生活一年?由此可知中共稅收的暴虐程度。
又據有關資料指出:在中共有一些老“解放”區,稅收不靠稅則,而是采用“民主評議”方法來征集。其做法是中共需要多少錢,按地區分攤下去,然後由各地按行業或人頭分攤。由於各行業之間情況不同,同行業中各家的情況也不同,在分攤的過程中進行“民主評議”,讓經濟情況好一點的多分攤一些,經濟情況差的就少攤一點,而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證將征收的錢款收上來。這種方法雖說“民主評議”,不采取劃一標準,似乎多了一點靈活性,但因為征稅沒有限製,實際是中共要多少你就得給多少,稅負成了無底洞,對納稅對象而言乃是苦不堪言的重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