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運動與“抗美援朝”(17)
恐怖的“五反”運動
中共說他們發動“五反”運動的目的,是因為民族資產階級三年來(即從中共建國後就開始)持續不斷的用行賄、偷稅漏稅、盜竊國家資材、偷工減料和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等種種不法行為“向黨進攻”,腐蝕國家幹部,損害國家利益,因而“五反”是一場正義之戰。然而實際情形完全不是那麽回事。就整個私營工商界言,不能說犯“五毒”的人一個也沒有,但那是極少數。毛澤東發動“五反”運動,把所有工商業者都當成“五毒”犯來處理,那是對民族資產階級的汙蔑,這個罪名是強加在民族資產階級頭上的。其實,毛澤東汙蔑民族資產階級犯了“五毒”,說民族資產階級向黨“猖狂進攻”,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民族資產階級的錢財。毛澤東要通過“五反”運動逼迫民族資產階級乖乖地交出他們的錢財來充當“抗美援朝”的軍費。為了達到這個預定的目的,因此運動一開始就是雷鳴電閃、狂風暴雨,造成一種恐怖氣氛,要給民族資產階級一個下馬威。各種早就羅織好的“莫須有”罪名劈頭蓋臉而來,不容你爭辯,也無處可讓你申訴,非至你舉手投降,低頭認罪,交出錢財,決不罷休。由於是這樣的目的,所以整個“五反”運動的第一個特點就是恐怖。中共就是要故意製造出這樣一個恐怖的環境,好讓民族資產階級從一開始就從心理上放棄抵抗,從而方便他們宰割。
為了這場運動,中共作了精心的準備。他們訓練了人數眾多的工作隊作為“五反”的骨幹隊伍,並利用工會、婦聯、青年團、街道、學校等團體組織,廣泛發動群眾對工商業者進行鬥爭。在運動中,中共廣泛運用報紙,電台廣播,和在工廠,街道設置臨時的有線廣播等輿論工具,從各個方麵對資本家進行政治恫嚇和精神折磨,全麵臭化資本家的形象,不但讓資本家對自己喪失自信,也讓大眾遠離他們而讓他們倍感孤立。而為了配合和加強這種恐怖氣氛,各地還出動公安部門大肆抓人。白天黑夜,警車響著淒厲的警報聲在街上呼嘯而過。北京市從運動開始到二月十五日,近二十天內就逮捕了所謂“貪汙分子”三百六十六人,“違法資本家”二百五十三人。上海從二月二十日陳毅市長開大會發動工人鬥資本家,至二十五日,幾天之內全市就逮捕了二百多人,發生自殺四十八起,死了三十四人。文革中人們將紅衛兵的種種暴行形容為“紅色恐怖”。其實這種“紅色恐怖”早在中共建政初期的“土改”、“鎮反”、“三反”“五反”中就已大發過“神威”。
我曾在網上看到一位上海資本家訴說自己在“五反”運動剛開始時對那種“黑雲壓城城欲摧”聲勢的感受:“日子一天比一天不好過。每天睜開眼睛,打開報紙,頭條新聞不是‘萬惡奸商暗害誌願軍’,‘資產階級坐探打入國營公司,盜竊經濟情報’,就是‘喪心病狂的奸商已被逮捕’,‘高級職員大膽檢舉老板不法行為’,連篇累牘,觸目驚心。走上街頭,到處是‘打退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堅決與資產階級劃清界限’的標語和喇叭裏的喊話:‘你坦白了沒有?!’踏進企業,看到的是職工紛紛召開檢舉大會,鬥爭情緒激昂。回到家中,如果我們有參加家屬學習班的妻子,站穩立場的兒女,還會經常聽到委婉的勸導。總之,背著沉重的包袱,還在抗拒和坦白的道路上彷徨苦悶的工商界,當時頗有四麵楚歌,空前孤立,天羅地網,如坐針氈之感。”
這位資本家麵對“五反”運動為什麽這麽惶恐?是因為他也犯了“五毒”,自知將難逃運動的清算所以害怕?這位資本家有沒有犯“五毒”他沒有說。但聯係到當時有不少資本家選擇自殺這個事實,再將這個運動放到當時的社會背景下考量,則當時的私營工商業者何以普遍對這個運動恐懼,普遍的感到彷徨、焦急、擔憂的原因,就不難理解了。因為當時的中共正在大開殺戒,鎮壓地主、鎮壓反革命,到處槍聲不斷,遍地血腥。現在中共又提出要“反擊”民族資產階級的進攻,怎不讓他們膽顫心驚?我以為,毛澤東在發動“五反”時是充分估計到當時社會正在進行的“土改”和“鎮反”兩個運動對民族資產階級所起的威懾作用的。可惜這一點卻被許多“五反”研究者所忽視。在我見到的一些有關“五反”的論述中,很少提到這兩個運動對“五反”運動的影響。因此本文在正式展開“五反”運動的討論前,覺得有必要先說一下“土改”和“鎮反”這兩個運動的大概情況。這樣可以幫助大家更真切地體會當時民族資產階級的處境。
在“三反”和“五反”運動發生前,中華大地上正在轟轟烈烈地進行著所謂的“三大運動”:土地改革運動,鎮壓反革命運動和抗美援朝運動。說到“土改”和“鎮反”運動,它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大規模地殺人。作為中共最高領導人的毛澤東,無論對土改還是鎮反,都親自規定過殺人比例。他對鎮反運動定的殺人比例是:“決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殺此數的一半,看情形再作決定。”(《毛澤東致小平、漱石、子恢、劍英、仲勳同誌並告一波、高崗同誌電》,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日。)殺人不是按法律根據一個人的罪行來定,而是按人口數的百分比來殺,顯然所殺之人不一定真有該殺之罪,而是因為中共的政治需要。殺人是為了“殺雞儆猴”;而大規模殺人,則明顯是要造成一種恐怖氣氛,使人不敢反抗他們。當時因為分配給各地的殺人數字太過龐大,靠有關部門審批根本查不過來,因此中共一度將殺人權下放到鄉一級,幾個鄉級的幹部湊在一起就可以決定殺什麽人。其中不乏有趁機報私仇、泄私憤而濫殺無辜的。
鎮反運動殺了多少人?據時任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一九五四年一月的報告:截至一九五一年十月第一期“鎮反”運動中,全國共逮捕了二百六十二萬餘名反革命分子,其中殺了七十一萬二千餘名,關了一百二十九萬餘名,先後管製了一百二十萬餘名。按此計算:這第一期“鎮反”運動處決的人數,就占了當時全國五億總人口的千分之一點四二,已經超出了毛澤東的要求。而這還隻是“鎮反”運動第一期的“成果”,接下來的鎮反第二期又殺了多少人呢?所以那時候真的是殺人如麻。長城內外,大河上下,到處是歌聲伴隨著槍聲,紅旗對照著血汙。而徐子榮說的這個 “鎮反”第一期,就在“五反”運動發動前不久,可想而知,當時這種大規模殺人對人們起的威攝作用有多強烈。
中共發動鎮反運動,大規模殺人,有沒有這個必要?這些被殺的人是不是都該殺?不同立場有不同看法,非三言二語就能說清。但我們要知道,這些被殺之人,其實每一個都是一個單獨的個案;這個人有沒有罪,該不該殺都需要具體分析。人命不是韭菜,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鐮刀下去下去割一大片。不過對這些我這裏不準備詳談,我隻想指出一點: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即解放軍占領南京的第三天,毛澤東和朱德聯名發布了一個《中國人民解放軍布告》,旨在安撫民心,敦促尚在抵抗的國民黨軍政人員放下武器。《布告》有八條內容,又名《約法八章》,其中第五條說:“除怙惡不悛的戰爭罪犯和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外,凡屬國民黨中央、省、市、縣各級政府的大小官員,‘國大’代表,立法、監察委員,參議員,員警人員,區鎮鄉保甲人員,凡不持槍抵抗、不陰謀破壞者,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政府一律不加俘虜,不加逮捕,不加侮辱。責成上述人員各安職守,服從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政府的命令,負責保護各機關資財、檔案等,聽候接收處理。這些人員中,凡有一技之長而無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的劣跡者,人民政府準予分別錄用。如有乘機破壞,偷盜,舞弊,攜帶公款、公物、檔案潛逃,或拒不交代者,則須予以懲辦。”第六條說:“為著確保城鄉治安、安定社會秩序的目的,一切散兵遊勇,均應向解放軍或人民政府投誠報到。凡自動投誠報到,並將所有武器交出者,概不追究。其有抗不報到,或隱藏武器者,即予逮捕查究。窩藏不報者,須受相當的處分。”(《毛澤東選集》第四卷P1343,人民出版社一九六〇年九月第一版。)這兩條,既是中共對國民黨軍政人員的承諾,也是中共對人民的承諾,中共自己自應遵守。然而一年以後,中共覺得政權相對鞏固些了,而昔日的政敵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其實都沒有新的反抗政府行為或新的犯罪行為,但中共卻翻臉不認賬,突然發動鎮反運動,重翻老賬,大加殺戮。這種背信棄義的做法,除了凸顯了中共睚眥必報的狹隘心胸,和殺人如割草的殘忍,我想對於廣大人民最大的教訓就是這個政權言而無信。而一個言而無信又喜歡殺戮的政權,實是老百姓最害怕的政權。因為他們無所適從,擔心動則得咎,禍從天降。現在,中共在“鎮反”和“土改”運動之後又開始發動“三反”、“五反”運動,從中共在“三反”中的做法就可看出,他們完全是無中生有,強加人罪名,所以設身處地替這些資本家、工商業者想想,他們對這個“五反”運動怎能不懷疑,不恐懼?
相比“鎮反運動”,另一個更讓民族資產階級感到心驚肉跳的是“土改運動”。中國自古以來是一個以農為主的國家。民族資產階級乃至一般的小商小販,他們大多不是本身就是農民出身,幾代以上祖宗也是務農的,與農村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中共在農村進行的“土改”,他們很多人早有耳聞。記得上世紀五十年代末著名小說《上海的早晨》中,有一個情節就說到資本家徐義德太太的娘家是無錫鄉下的,在土改也遭到了衝擊,還有人逃到上海來避難,所以他們對土改情形也都清楚。被中共煽動起來的貧苦農民,尤其那些農村中的地痞、流氓,即農村中的“流氓無產者”,他們殘酷鬥爭地主及其家屬的暴行,常常令他們聞“土改”之名而色變。
二〇〇六年《當代中國研究》上有一篇魯東大學政法學院教師紀程的文章《“階級話語”對鄉村社會的嵌入——來自山東臨沭縣的曆史回聲》,說到一九四七年七月七日中共華東局發出《關於山東土改複查的新指示》後山東濱海區臨沭縣土改的情況。根據這個“七七”指示精神:“這次(運動)要徹底搞,徹底打亂封建勢力,對地主的房屋、土地、浮財所有東西都徹底拿出來,甚至種子、農具”也不例外。 中共認為“地主(擁有的)一切都是非法不合理 的”,對他們要實行“掃地出門”。“一切照百分之九十農民的意見要求行事,對地主有生殺予奪之權,任何人不能幹涉”。紀程說:由於在“批鬥地主(富農)過程中下放了殺人權,在筆者所調查的地區,打、砸、殺地主(富農)的現象很普遍,甚至出現了‘亂捕、亂打、亂殺’現象,有些中農也被錯殺。據當地農民回憶:‘那時候鬥地主很嚇人的,經常出人命。了不得!打死很多,幾乎每村都有。有攀比風氣,人家村打死地主,咱村沒有,不代表 咱落後了嗎?革命不堅決!’那時候地主(富農)可慘了,有的是被鬥完後槍斃的,有的是被亂棍打死的”。“ 濱海區殺死人有一萬多人(12,000人餘),冤死多少還不了解”。據“百度百科”資料,當時中共的這個“濱海區”,北起膠濟鐵路,南至隴海鐵路,東臨黃海,西界沂河,包括今日臨沂地區的日照、臨沭等;濰坊市的諸城、高密等;青島市的膠南、膠州;江蘇的贛榆、新浦等共十六個縣、市、區。如此平均算起來,單這一九四七年“土改”複查一次運動,每一個縣或市、區,就要殺人七百五十個。而這還不算自殺的。山東是中共的“老解放區”,土改不止搞一次,而是有多次。一次就殺這麽多人,幾次下來要殺多少人,真不敢想象。
土改殺人恐怖,鬥地主也嚇人。二〇〇七年六月號《二十一世紀》網絡版刊登雲南民族大學副教授李巧寧的文章《新區土改中“鬥地主”》,其中說到陝西土改的一些情況:“安康專區洵陽縣土改初期一個全鄉鬥爭會上鬥四個地主和一個半地主式富農時,兩個被打,三個頂了石頭,其中一個嘴裏咬一塊石頭。有的村讓地主跪瓦渣石子。安康工作組一個幹部叫民兵把地主捆起,動員群眾打。渭南官路蔡村鬥了六個地主,其中五個被吊打,群眾稱之為‘六個地主打了兩雙半,留下一個打得眉眼爛’。蒲城個別鄉鬥地主時把地主吊在樑上,腳下還給垂石頭,還有的用‘鳳凰單閃翅’、‘猴吃桃’、‘站炭渣’、‘劃白圈監禁’等方法逼供。褒城縣第一期進行土改的30個鄉中計有18個鄉發生過打人現象,被吊打地主近40人。”
我在前麵曾說過土改中的所謂積極分子有不少是農村中的地痞、流氓,並非是無根據的“汙蔑”。我六十年代參加工作後接觸過不少農村幹部,公社、大隊、小隊的都有,其中公社和大隊級的幹部中很多是“土改”的積極分子,是在“土改”中入的黨。但接觸下來,覺得其中有些人雖然滿口政治“新詞”,在我們麵前還算“規矩”,但觀其對一般社員的作風,仍難掩其地痞、流氓的本質。又我見到過一篇作者李裏峰、南京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治學副教授的文章《華北“土改”運動中的貧農團》(原載《福建論壇: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9期),其中有對獨古莊貧農團成員的分析,也可為我的話作佐證。文章說:“獨古莊貧農團共有十餘名貧農委員,大致情形為:牛俊五,流氓貧農,非黨員,未當過幹部;齊鐵栓,中農下降貧農,丟失關係的黨員,曾任中隊長;陳二夫, ‘亂搞男女關係’屢教不改,被開除黨籍,曾任支部宣傳委員;張小居,流氓貧農;牛洛柏,‘吃喝不止的下降中農’;張德換,貧農黨員,退伍軍人;張二黑,貧農黨員,曾任武委會主任;陳老生、牛老正、張洛祥,皆為貧農黨員。其中後五人都較為老實,‘不主事’,貧農團實權控製在牛俊五、張小居等‘流氓貧農’手中,其‘後台’則是曾任分區委員、後因病回村的張善元。根據縣委文件的描述,該貧農團在權力行使中呈現出以下特點:第一,極度膨脹的權力欲望。這些流氓無產者因為各種客觀(貧窮)和主觀(懶惰、作風不正)原因而長期處於社會邊緣,為村社道德話語所不容。而一旦他們掌握了足以決定他人命運的權力,怨恨、報複、補償的心理和謀求物質利益的動機,就極易刺激其權力欲望的無限膨脹,加上他們本就無視各種道德和紀律規範,更易形成權力的濫用。牛俊五公然聲稱:‘咱村的天下是我坐著,毛主席犯錯誤犯到我手裏也不行。’在反貪汙追浮財的名義下,貧農團私立刑房,對與自己有仇者進 行‘報複性’與‘勒索性’的吊打,打人時‘禁街’,全村中貧農在內一律不準出門,前後被打者有7戶13人,其中6人為舊幹部及其家屬。在吊打原支書張秋格後,對空放槍,派人告訴其家屬說‘已經打死了,去料理後事吧’。為勒索勞動中農張洛坡的糧食,一個晚上毒打全家四口人,‘用棉花塞住嘴,然後吊打、用火燒、棍推,暈醒了後,再用燈燒耳朵’,使張失去勞動能力。這些做法的激烈程度比土改初期鬥爭地主不遑多讓。”……所以當年的“土改”,實在比土匪打劫還可怕。
近日在網上看到作者譚鬆的《血紅的土地》,其中采訪原川東奉節縣橫石村洋沱壩,現為湖北省利川市柏楊壩鎮水井鄉水井村的一位李姓受害者,述說他本人和家族在土改中的悲慘遭遇。除了他本人遭受多種酷刑,險些喪命,生殖器被整壞從此喪失生育能力,他家族中有多位長輩被鬥慘死,多位家族中婦女被脫光衣服毒打、侮辱。由於具體情節太過殘忍,且篇幅頗長,不便複述,有願知詳情的讀者,可以自己去網上查閱。
在這場“土改”運動中全國有多少地主被殺?這是一個在當時、現在、甚至將來都說不清、道不明的數字。據中共國家統計局編撰的《建國三十年全國農業統計資料 1949-1979》:土改前全國共有四百萬戶地主,可是土改後隻剩下了二百五十四萬戶。這減少的一百四十六萬戶地主哪裏去了?因為這些地主,隻要人沒有死,家沒有散,即使他家的土地家產全被沒收分光了,他們還是地主成分,不會改變。在統計戶口時,這些地主的戶口也是不會取消的。所以,這減少了的一百四十六萬戶地主,是否地主本人被中共“肉體消滅”了,家也妻離子散不複成家,因而不再在統計數字內,《資料》雖沒有說明,但可以肯定的是當時被殺和自殺的地主數量肯定十分龐大。 “維基百科”說:土改運動中被殺的地主“周恩來估計八十三萬人,毛澤東估計二——三百萬人,費正清等學者采用的數字都超過一百萬。” 網上《中國報道周刊》報道的《毛澤東為什麽要進行血腥“土改”?》一文(作者顏昌海)稱:“據有關專家估計,當年的土改殺死了二百萬‘地主分子’。一位美國學者甚至估計有多達四百五十萬人在土改中死亡。前中共廣東省副省長楊立在其所著的《帶刺的紅玫瑰——古大存沉冤錄》一書中透露,僅一九五三年春季廣東西部地區土改複查中就有一千一百五十六人自殺。整個廣東土改中殺人達幾十萬。謝海濤編著的《毛澤東的一生》說:土改沒收地主的土地約七億畝,被殺的地主在五百萬以上。(《毛澤東的一生》P189,香港阿爾泰出版社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初版。)上述各種數字差別很大,目前也無法肯定那一個數字比較正確。但是,一個土改就使地主家庭減少一百四十多萬戶,則死亡人數起碼要超過一百四十萬。即以毛澤東自己估計的最低數字也要二百多萬。又據大陸官方公布的數字,在這場土改運動中,近三億無地農民分得了原屬地主和富農的土地七億畝,近三百萬頭耕畜,近四千萬件農具,以及三千八百萬間房屋和一百零五億斤糧食, 可見這場運動的殘酷和規模浩大。
過去,地主以出租土地收取租米作為他們營生的手段。而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為了生活,就以給地主當長工或租種地主的田來賺取自己生活的資財。這種勞資關係的合作,在生產資料私有製社會是一種自然產生的關係。當然,租地主土地耕種要交租金或一定量收獲給地主。雖然勞資雙方對租金的多少可能看法不同,但這樣的勞資關係幾千年來也一直被人們認可,並不覺得這樣的關係中有多少罪惡。因為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如同我們問國營銀行借錢也要付利息一樣。即使在今天,即使是共產黨人,他們也不認為銀行借錢給人收利息就是犯罪。同樣,資本家因為有錢有技術可以開廠、開店;而工人、店員因為無錢自己開不起廠、開不起店,就隻能去給人打工,賺取一份工錢,以此養家活口。在那樣的社會中,絕大多數人都不認為當地主、資本家就是有罪;唯有為富不仁才是罪人。可是共產黨來了,一朝變天,他們打著“革命”的旗號說,地主因為出租土地收租“不勞而獲”是“剝削”,不僅財產被分光,而且還遭到暴力的批鬥甚至殺戮。而資本家開店開廠因為“剝削”了工人勞動的“剩餘價值”,也是有罪的“吸血鬼”。在一些中共“解放”比較早的城市,如石家莊、沈陽、天津,也都出現過職工比照對待地主的辦法對待工商業資本家的風潮,一樣的殘酷鬥爭,一樣的沒收財產。隻是因為清算資產階級令城市生產遭到嚴重破壞,不利中共統治,後來被中共自己壓了下去。所以,雖然中共建政時簽署的《共同綱領》將民族資產階級也列為“人民”的一員,但眼看著同為“剝削階級”的地主們遭此血腥悲慘下場,而現在中共又正擺開陣勢要對他們進行一場大圍剿,他們怎能不“兔死狐悲”,如猴見“雞”被殺而膽顫心驚?
以上“土改”、“鎮反”兩個運動,在我們江南地區是差不多同時進行的。這兩個運動合在一起殺的人有多少,說至少有三、四百萬,那是極有可能的。在我記憶中,那時候我們小鎮上隔三差五地召開公審大會槍斃人,每次有槍斃一個的,也有同時槍斃兩個、三個的,前後總計也有幾十個,都是屬於我們鄉行政區的鎮上和周圍農村的人。隻是這些被槍斃的人究竟是“惡霸地主”還是“反革命”我就不清楚了。當時我讀小學,同一個班四十多個同學中據我確知父親被殺的就有四個。是不是我的同學中父親被殺的特別多,別的班沒有那麽多,甚至一個也沒有,我不知道。但這樣的比例,幾近十分之一的家庭有家人被殺,至少在一定程度反映了當時殺人的規模。
“五反”運動在這樣的基礎上發動,其實不用再加壓力,僅靠“鎮反”、“土改”和“三反”運動的威懾力,基本上就可不戰而屈人之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