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運動與“抗美援朝”(15)

“五反”運動與“抗美援朝”(15)

 

由於中共查貪汙主要靠“逼、供、信”,三木之下,何求不得?所以中共在運動中抓出來的所謂“老虎”、“貪汙犯”有很大部分是假的,或者是將小貪汙打成了大貪汙。以致到了“追贓”階段就出現了大量翻供現象。如廣東省一九五二年三月初統計,全省有百分之九十的“老虎”定不了案,翻供的很多。財經、政法、文教係統和各區的一千五百零五隻“老虎”中,有三百零六人公然翻案。蘇北區黨委在向上級的報告中承認:蘇北區各縣縣級機關在“三反”中“由於鬥爭粗糙查出貪汙分子雖多,而掌握證據材料不足,貪汙分子翻供普遍,使追贓、定案、處理增加困難,無法結合進行。”( 中共蘇北區委:《關於縣級機關“三反”結束工作與當前生產的報告》,《“三反”、“五反”運動(江蘇卷)》,第249-250頁。)翻供多,很大的一種可能是冤枉的多。這本應引起辦案人員的警惕。但是,在一些思想極左的人看來,反認為這是因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力度還不夠。有些“打虎”隊員說:“追贓沒有打虎痛快”,“越追贓,翻供越厲害,還是交給我們繼續打,看他翻供不翻供?” 到最後,中共在實在無法找到實據的情況下不得不為這些人平反。然而在這個過程中,很多人已經受到無可挽回的嚴重傷害,甚至已被搞得家破人亡。所以,大量的冤、假、錯案,是“三反”造成的第一個不良後果。

據中共中央組織部統計,“三反”運動中全國打出了二十九萬二千多隻“老虎”,後來下降為十萬五千多隻。東北區降幅最小,約百分之三十一;華東區降幅最大,約百分之八十三,其中上海達到百分之八十九點二。(見《上海通史》第十一卷《當代政治》P62。)

截止到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整個蘇南區共打出“老虎”五千一百八十一人。但後來定案的“大老虎”隻有九十人,尚未定案的“大老虎”卻達九百三十九人之多;中小“老虎”中,定案的四百八十六人,未定案的三千六百六十九人。

鎮江市原揭發出大貪汙分子三十九人、中貪汙分子二百五十四人,定案結果隻有大貪汙分子一人、中貪汙分子四十八人。

中共南通地委和南通市委運動後期經多次核實,“老虎”數字大幅度下降。在打出的六百零二隻“老虎”中,定案的隻有七十三隻,其中“大老虎”八隻,屬於完全打錯的有六十四人。泰州地專直屬機關經過處理結案的“老虎”四十六人,隻占原“老虎”數的百分之十四點五。

烏魯木齊公安局“打虎”中由於使用“逼、供、信”的辦法,把一些沒有貪汙的打成了貪汙分子,把小貪汙分子打成了“大老虎”。事後對其中四十三起案件加以甄別,結果全部不能成立,十二人被打錯,三十一人被打冒。

陝西省軍區“三反”複審定案時發現,全軍區原打“虎”一千二百三十一隻,其中一億元(舊幣)以上的十四隻。隻經第一次甄別,就將“老虎”減少到二百七十六隻,其中一億元以上的三隻。

安康軍分區原打“虎”(貪汙一千萬元以上者,舊幣)一百十二人,第一次定案時隻能定三十三人,複查後能定罪的隻有十一人,隻占原打“老虎”數量的百分之十一。

上海市一九五二年五月對“三反”做了一次複查,全市“小老虎”就從八千多隻降為一千零十二隻,“大老虎”從一千三百九十隻,降為三十六隻。

以上是全國部分地區、部分城市的不完全統計,而且還不是最後定案的統計。然而就這樣也可看出“三反”高潮中被濫打冤枉的嚴重程度。《上海通史》分析出現大量假“虎”的原因說:“(1)貪汙範圍牽涉太廣。在‘打虎’中把解放前的貪汙及其他違法所得統統算作貪汙。(2)計算方法不合理。許多物品作價太高。(3)逼供現象較普遍,被打對象為了不吃眼前虧隻得胡亂招供。”其實,打出這麽多假“虎”的原因遠不止這樣簡單。運動中被打成“老虎”的人,不全是因為經濟問題,有相當數量的人僅僅因為不被上司喜歡,或領導為了交差湊數,就將他們湊數做替罪羊。如“三反”開始時上海市領導為了製造聲勢,開大會時突然宣布八個高級黨員幹部為“大老虎”,並於以撤職處分。這八個人中有六個被公布的罪名,與貪汙,浪費,官僚主義都不相幹。還有兩個沒公布罪名的,一個是所謂“曆史上一貫犯有嚴重錯誤”的黎玉,另一個是市財政局和稅務局局長顧準。黎玉,一九二六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東省政府主席,山東野戰軍政委等職。一九四七年因在山東土改問題上與饒漱石、康生發生矛盾被批判,上海解放後調任上海市委秘書長等職,此時又竟將他作為“大老虎”打倒。顧準則是一個年輕有為的老幹部,精通會計業務。因他在征稅方法上同中央財政部有不同意見,被上級領導認為他“不聽話”,於是也趁這個運動的機會把他整了下去。大會公布的罪名是“一貫存在個人英雄主義,自以為是,目無組織,違反黨的方針政策,思想上,組織上與黨對抗”。這個罪名同“三反”簡直風牛馬不相及。八個作為典型的“大老虎”沒有一個是“真老虎”。這場運動的荒謬於此即可見一斑。

            另外,全國各地在開展“三反”時幾乎無例外地將舊政府留用人員作為運動的重點。陳永發先生在《中國共產革命七十年》一書中這樣說:“在如火如荼的表麵下,三反運動其實卻有其內在限製。首先是在三反行為中,官僚習氣和浪費行為難以認定,所以盡管有人認為這兩方麵的問題比貪汙更加嚴重,但各級單位首長在實際鬥爭時都集中精力於貪汙現象,而置其他兩個問題於不聞不問。”“三反運動雖然以全部幹部為目標,各級首長實際執行時,卻有照顧老幹部的傾向,以致批評火力經常集中在新幹部和留用幹部的身上。北京市發現六百五十名貪汙分子,其中五百十四人是留用幹部,僅一百三十六人是老幹部。蘇南發現集體貪汙案件八十五件,其中四十五件涉及留用幹部。”《上海通史》第十一卷亦指出:“貪汙人員中,留用人員比例最高。”所以,“三反”也被中共利用為整肅異己的一個機會。

“三反”運動的不良後果之二,就是從此造成具體辦事人員謹小慎微、時時警惕“瓜田李下”之嫌的作風,和工作“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想法,嚴重影響工作效率,助長了官僚主義的發展,由此也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

由於“三反”運動不是實事求是,而是為了滿足上級要求打“老虎”的成績,大搞白色恐怖,捕風捉影、無中生有地被懷疑、逼供。大批工作幹部因為成為運動的對象被隔離起來而無法工作。即使沒有被隔離的,也都人人自危。很多人為了避嫌,工作能不做的寧可不做;一定要做的,本來一個人做的偏要幾個人一起做。《陳雲傳》提到當時的情況說:“稅務局的稅務員、銀行的放款員、企業的采購員、貿易公司的驗貨員、海關的驗估員這五種人還存在‘寧左勿右’的情緒。他們都怕當‘老虎’,上街時幾個人一起去,跟資本家談話也得幾個人,一個人不敢講,電話一個人也不敢接。驗貨的規格特別嚴,標準特別高,‘次貨’高到百分之六七十,甚至百分之八十。上海有的地方檢驗乒乓球時,還要用放大鏡一個一個地照。”(《陳雲傳》P799-800。)

 “一九五二年一月下旬以來,隨著‘三反’運動進入集中力量打‘老虎’階段和‘五反’運動開展,曾一度造成業務停頓、生產受損。”“浙江財委報告浙江合作社係統‘三反’以來,預購肥料大幅度減少,肥料加工大部分停止,肥料供應不能按計劃實現,群眾意見很多;土產品收購或減少或停頓,已收購的土產品則因‘三反’停止業務而出現了積壓和腐爛的問題,工人反映不滿;年貨供應由於開展‘三反’未銷出,已損失一百六十億元,各地群眾迫切要求推銷土產,以便購買目前春耕急需的各項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

“糧食部門集中力量進行‘三反’鬥爭,曾一度影響到糧食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個別地區已發生倉庫無人管理、糧食發熱、生蟲和黴壞的現象。為此,陳雲簽署下發政務院經濟委員會《關於及時加強公糧保管以防黴壞的指示》。”(以上見《陳雲傳》P799-800、794、795。)事情要驚動到中央專門發指示,發生糧食黴變的地方恐怕不止“個別地區”那樣簡單。

中共天津市委二月十四日在給毛澤東、中共中央、華北局、中財委並彭真的請示報告中反映:自“三反”以來,內外交流、城鄉交流停滯,批發商業成交減少一半,銀行不貸款,私人不買貨,工業生產開始下降,稅收顯著減少。一部分直接受到影響的勞動人民已在叫苦。如不采取措施,經濟上的萎縮現象還要發展,時間過長,則元氣損傷過大。天津市委認為,在不影響“三反”運動的條件下,必須兼顧經濟工作。(見逄先知、金衝及《毛澤東傳》)

對此《陳雲傳》也有所論述,並舉了幾個例子。如“從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下旬到一九五二年一月中旬,國營貿易額由每天平均三千億元下降到一千七八百億元。……隨著‘三反’進入打‘老虎’階段和‘五反’運動的開展,產品積壓、貨物銷不出去、市場停滯情況更趨嚴重。二三月間,國營貿易公司貿易額進一步下降到每天平均七百億元。”(《陳雲傳》P797。)我依這些數據估算,將“十二月下旬到一月中旬”作一個月算,則期間三十天共減少貿易額達三萬七千五百億元。將“二三月間”也作一個月算,由於期間的貿易額每天隻有七百億,則三十天減少的貿易額達更高達六萬九千億元。即使中間其他時間不算,單是這六十天全國國營貿易公司的貿易額就減少了十萬六千五百億元。貿易減少,利潤也就減少。假如我們依百分之十的貿易利潤計算,那就是一萬零六百五十億元(舊幣,相等於新幣一億零六百五十萬元),損失金額已相等於運動查出髒款的六分之一;若利潤有百分之二十,則相當於查出贓款的三分之一。所以僅此一項損失就已十分可觀。

毛澤東費了很大的勁,把“三反”運動發動了起來,結果在政治上帶來這麽多副作用。而經濟上的損失其實遠不止上述這些,單單計算運動期間政府支付參加運動的人的工資和供給的生活費用,也是一筆巨大的開支。據中共有關資料,全國縣以上黨政機關參加“三反”運動的總人數為三百八十三萬多人,約占全部公教人員的五分之二。而這個數字還不包括縣以下機關和軍隊參加運動人員的數字。若將這些人也算進去,有人說有八百五十萬至九百萬;我以為即使沒有那麽多,恐怕五、六百萬是不會再少的。這麽多人集中起來脫產或半脫產搞運動,期間拿工資的工資要照付,吃供給製的國家照樣要供給,還有運動中電話、電報、信件往來、調查人員的車旅費等等開支,平均以政府在每人身上花費人民幣四十元(新幣)計算,(一九五五年國家工作人員原實行供給製的一律改行工資製。我們一個縣級的衛生單位,一批解放初以社會閑散人員身份參加工作的人員在評工資時,每月工資大多在四十至六十元之間。原為從業的醫生,則工資一般在七、八十元,也有高達一百多的。單位領導則在六十多和八十多元。運動高潮時間不到一個月,但後來複查定案有的拖了好幾個月。所以平均一個人算四十元不算太多。)這方麵總的費用也要二億多元(新幣)。而據中共說“三反”運動總計查出犯有貪汙行為的人有一百二十多萬,貪汙的總金額也不過六億(舊幣六萬億)。所以以“三反”運動期間政府支付的工資等開支,加上運動造成的生產停滯等損失,中共在經濟上並沒有撈到多少好處,甚至可能得不償失。

而這算的還僅是經濟賬。至於因運動傷害了人心而帶來的負麵影響則更是長期的。中共自然也清楚這一點。《陳雲傳》說,由於“三反”運動錯整了許多人,很多地方為了消弭廣大幹部的不滿情緒,防止幹部的離心傾向,運動過後又辦學習班,向廣大幹部灌輸阿Q精神,說運動中不這樣做就不能克服當時嚴重的右傾思想。即使有人被冤枉打了“老虎”,那也“好似大掃除中碰破一個燈泡一樣,大掃除運動還是正確的”。完全是共產黨一貫的狡辯和耍無賴作風。至於更多的人則從運動中學得了教訓:工作上可以投機取巧,但政治上必須緊跟領導,凡涉及政治、金錢物資的事,一定要懂得避嫌。否則下次運動來了,不能被領導視為“左派”,那就免不了會有挨整之虞。

當然,中共習慣說,像“三反”那樣的運動不能算經濟賬,要算政治賬;不能抓住運動中難免會發生的一些缺點、枝節問題不放,要全麵地、正確地評價運動的偉大意義等等假大空的話。確實,全麵地評價“三反”運動,它對後來防止廣大幹部迅速腐敗的確也起了一定的警戒作用。但是,我們不能以事後的效應來反證事前的動機,說毛澤東當初發動“三反”“五反”目的就是為了反對和防止貪汙腐敗,而不是為了解決抗美援朝的經費。也不能說“三反”對防止幹部的官僚主義和浪費所起的作用都是正麵的,正如前麵已經揭露的那樣,由於運動中普遍體現的是“長官意誌”,加上武斷、粗暴而非實事求是的做法,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以致運動過後人們吸取“教訓”,更助長了對上級拍馬奉承、“唯上級命令是從”,和謹小慎微、“不做不錯”的不良作風,使官僚主義和浪費發展得更為嚴重。中共執政幾十年來,由於“長官意誌”瞎指揮,各地都造成過極大浪費。 一九五八年“大躍進”中的弄虛作假現象達到登峰造極地步,什麽原因?除了吸取了一九五七年“反右派”和“反右傾”的教訓,難道與“三反”這些運動血的教訓無關?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