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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務部2日表示,中國人劉強去年12月26日在日本靖國神社縱火後於今年1月8日來到韓國向日本駐韓大使館投擲火焰瓶,其10個月的刑期將於本月6日結束,目前已向首爾高等法院提出引渡審判請求。
關於劉強的引渡問題,日本今年5月通過外交途徑要求“引渡罪犯(縱火犯)”,而中國則以本國國民為由要求將其引渡回國,從而成為韓中日三國之間的外交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法務部等韓國政府部門應該會以盡可能減少外交摩擦的方案,選擇“根據司法部門的決定解決問題”的方式。
法務部提出罪犯引渡審判請求後,首爾高等法院會在兩個月之內決定是否將劉強引渡到日本。由於審判期間需要繼續扣押劉強,因此檢察機關當天向法院申請在其刑滿後可以繼續扣押的拘捕延長。
法務部表示:“多方麵考慮國內外相關法律、類似案例和案件具體情況等因素後,認為劉強的罪行(在靖國神社縱火)屬於《罪犯引渡法》以及與日本簽訂的《罪犯引渡條約》規定的犯罪。”
但法律界認為,很難斷定法院會做出將劉強引渡到日本的決定。如果是“政治犯(難民)”的情況,就可以不作為罪犯被引渡,劉強可能會在審判中提出這一主張,拒絕被引渡到日本。
關於劉強的引渡問題,日本今年5月通過外交途徑要求“引渡罪犯(縱火犯)”,而中國則以本國國民為由要求將其引渡回國,從而成為韓中日三國之間的外交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法務部等韓國政府部門應該會以盡可能減少外交摩擦的方案,選擇“根據司法部門的決定解決問題”的方式。
法務部提出罪犯引渡審判請求後,首爾高等法院會在兩個月之內決定是否將劉強引渡到日本。由於審判期間需要繼續扣押劉強,因此檢察機關當天向法院申請在其刑滿後可以繼續扣押的拘捕延長。
法務部表示:“多方麵考慮國內外相關法律、類似案例和案件具體情況等因素後,認為劉強的罪行(在靖國神社縱火)屬於《罪犯引渡法》以及與日本簽訂的《罪犯引渡條約》規定的犯罪。”
但法律界認為,很難斷定法院會做出將劉強引渡到日本的決定。如果是“政治犯(難民)”的情況,就可以不作為罪犯被引渡,劉強可能會在審判中提出這一主張,拒絕被引渡到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