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天,我在課上的時候,聽一個學員說她18歲的兒子,跟一個女孩子戀愛整整2年了,她非常不喜歡這種狀態。我問她是不是不喜歡那個女孩子。她說,才不是,女孩子很好,成熟大方,比她傻兒子強太多了!她就是覺得這麽早就深耕這麽一段感情很危險,將來如果分手難免跟剁掉一手斬去一足那麽痛苦。我想到大娃,他倆也是一樣。感情這東西timing很重要,假如大娃和他的小女友不是17歲相戀,而是27歲相戀,或許真的就會訂下終身。但是現在這個年齡,還是各自再成長上一段更好吧。
這天傍晚,大娃出門去赴女孩子的約。晚飯之前獨自回來了。我給他做了他最愛的糖醋排骨和洋蔥炒肉片,他默默無語地吃了兩大碗飯以表示謝意。
這一天距離他的生日不過10天左右。第二天早上他向領導和弟弟正式官宣已經分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