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說劉的行為都是正確的。為什麽拖了四天才抓人,我不知道。但看到警察報告前,我不會一股腦兒都怪在劉鑫頭上。

來源: vest2005 2017-11-18 09:01:4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7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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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足夠大的sample size,可以類比在日本的殺人案裏犯罪分子一般是多少天到案的。還要考慮的是,日本法律對逮捕罪犯需要走什麽過程,需要多少證據才被批準,還有就是逃犯是否有逃跑隱匿,造成行使逮捕的困難,等等。這中間隻有證據的說服力和充足度和劉鑫有關。別的不是劉鑫能控製的。

劉當天下午不報警,和事發當時不報警,是兩件不同的事。不能因為劉當天下午不報警,就以此類推事發時她不報警。

所有跟帖: 

你如果看看案發到確定凶手之前各種報道就可以判斷出劉鑫撒謊了,她把自己撇得很幹淨,是江媽媽第一個說凶手可能是劉的前男友。 -路過路人- 給 路過路人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14:27:33

我不知道警察什麽時候確定凶手的。但警察既然四天內就把人都抓到了,想來凶手是很快確定的。 -vest2005- 給 vest2005 發送悄悄話 vest2005 的博客首頁 (110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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