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了,不討論人的整體評價。我隻討論具體事情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不見”不合情,因為沒有足夠考慮江母的心情。
合理,因為這是一個人的正常選擇之一(當然,見,也合理),而沒有任何特別的,非人情因素(這個在“合情”問題中以及討論過)要求她必須選擇見麵。
合法。這個不需討論。
我說了,不討論人的整體評價。我隻討論具體事情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不見”不合情,因為沒有足夠考慮江母的心情。
合理,因為這是一個人的正常選擇之一(當然,見,也合理),而沒有任何特別的,非人情因素(這個在“合情”問題中以及討論過)要求她必須選擇見麵。
合法。這個不需討論。
• 就憑你這句話,我覺得沒什麽可以討論下去的了 ,因為顯然你的道理和我的道理完全不同。 -路過路人- ♀ (371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09:05:47
• 我說的“道理”已經刨除了“人情”的因素,因為已經單獨討論過人情的因素了。 -davidhu1999- ♂ (0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10:00:57
• 謝謝你的理解 -路過路人- ♀ (0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13: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