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發了個段子:女作家夜遇劫匪。
話說一個月黑風高之夜:
劫匪:此處沒有山,此樹我沒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女作家:大哥,我是寫小說的。
劫匪:業餘的,還是專業的?
女作家:專業的,這是我的三級作家證。三十多了工資還不到兩千,上星期就花完了。
劫匪:妹子呀,實話跟你說吧,我是專業寫散文的,二級呢!四十多了,沒錢沒房,娶不到老婆才出來做匪的。你走吧,但千萬別走那條路。那條路上是專業寫詩的劫匪,都窮瘋了。
女作家:大哥呀,我也給您指條路吧。下邊這條路上都是書法家,您上那兒試試去。得手了,一準兒拿娶個老婆,沒準兒還能繞個小三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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