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牢記一位大學老師對我們說過的一句話。
他說:“我們不一定尊重他人的性格、個性或行為,但至少有三個理由我們應該尊重他人。
首先是頭銜。我們應該尊重他人的地位。例如,父母、上司或有權威的人。
其次,那些年長的人,特別是資深人士。他們擁有我們未曾經曆過的成功和失敗的智慧。
第三是經驗本身。例如,受過培訓或在某個領域或職位上工作過的人幾乎總是比新手或經驗不足的人表現更好。”
我一直試圖聽從他的建議,盡管有時我失敗得很慘。幸運的是,我的父母和美國海軍陸戰隊幫助我理解了尊重。老師幫助我更加關注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