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不呢?

來源: 江南八戒 2015-02-04 17:33:4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44 bytes)
回答: 不想離婚就去xiaoxiao20132015-02-04 11:28:11
很同情樓主的老公。給人的感覺是孩子>>自己>老公。為一點小小的便利就不住在一起,還算一家人嗎?

如果你對你老公無所謂了,給他創造機會再找個年輕的,那倒還說得通。

如果真是對紐約的擠,貴,遠有畏懼心理。那我說一句,不用怕。我也在中西部住十多後來紐約的。好地方啊!

所有跟帖: 

我在紐約住了十幾年,終於逃到了德州。 -wxc_66- 給 wxc_66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06/2015 postreply 19: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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